bgo 2005/08/05申訴之判決

看板PttLaw作者 (賴唐諾)時間19年前 (2005/08/12 17:0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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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文:申訴駁回,原判決維持. 事實及理由: 1.申訴人主張 (一)吾人並沒有在本人班版上PO灌水文, 並無其所指摘「利用其管理之看板NCHU-GraDent灌水賺錢」之事實, 請承審法院命其提出判決內容「利用其管理之看板NCHU-GraDent灌水賺錢」之證據。 惟查 附件一申訴人等所發表之文章內容顯與其所抗辯事由相違背,因此就申訴人此一抗辯 不足採信. 次查申訴人聲請於必要時開啟辯論庭,本人於 8/05即開啟court3作為雙方辯論之用,並寄信通知雙方而各賦予三日答辯時間 但雙方皆未做任何回應,因此雙方皆須為自己之前揭未為答辯之行為負責. 詳見附件二 其次,申訴人主張:"原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469條第六款已足以構成「判決不備理由或 理由矛盾」,而屬判決違背法令,故吾人聲明撤銷原判決,並回復原帳號bgo之一切權 限及合法取得之P幣。" 顯然申訴人對於"主文"及"理由"之認識錯誤 原判決之主文為"申訴人主要帳號 bgo金錢歸零、停權一週並科處五張罰單 由其所轉出之金錢亦一併追回扣除至於其作為板主之相關處理則交由看板總管決定 其分身帳號則全數砍除" 理由則是"使用者 bgo自六月下旬以來,註冊大量帳號,利用其管理之看板NCHU-GraD ent灌水賺錢。並將所得集中於 bgo帳號,已構成不當獲取金錢,且情節重大。" 原判決既無"不備理由",亦無"理由矛盾"之處, 因此申訴人之主張洵無可採. (二)申訴人並主張其所得乃"不當得利",並主張 依民法第182條第二項之規定, 不當得利受領人之返還範圍,僅限於將受領時所得之利益,附加利息返還即可。 就P幣而言並沒有利息可言,所以鈞院僅能追回申訴人非法所得之部分。 而申訴人認為「不法所得」係指因洗錢等違法行為而得之金錢而言, 並不能把以正當合法手段在賭盤贏來的錢(見附件二)全數視為不法所得, 蓋兩者之間並無必然之因果關係。 顯然申訴人對於其行為之性質有根本的誤解, 第一於任何人註冊本站帳號欲獲得本站提供之服務時,皆已同意 使用者條款所規定之相關內容 見條款內容中1.認知與接受條款之部分 而進一步在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中,申訴人應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違反使用者條款之具體效果為條款中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 本站基於其自行之考量, 因申訴人已經違反了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而終止 本站提供之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在本站多重帳號處理辦法復規定使用者不得註冊超過五個以上之帳號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也規定 重複於本站註冊帳號,且過度佔用資源或不當者。屬於違規行為. 因此申訴人利用註冊多重帳號養殖寵物販賣,騎用更有利用系統漏洞同一帳號一日 賣出數次寵物之紀錄.已構成本站所稱違法賺錢之行為. 無論論以依據使用者條款申訴人所應負之契約責任或是違反本站之誡命規定 均無所謂申訴人所主張之"不當得利"情形可供比擬.反而,申訴人之行為更有類於侵權 行為之態樣,因此申訴人如此抗辯,亦不足採. 本站對於違法賺錢之罰則,除最嚴重者砍除帳號以來, 經由同一認證資料或同一認證信箱註冊之帳號,可茲認為係同一使用者時 判處其金錢歸零之處分已成判例(自1997/11/8以來).多數使用者對此一處分亦有所知 悉.蓋對於使用者洗錢或違法賺錢所得以及轉入轉出等陸續金錢之移轉株連甚廣 為求徹底杜絕此等行為,減少砍除帳號之嚴厲處分而求其折衷,因此採行歸零處分 並無不當. 原判決在事實認定上對於申訴人註冊多重帳號之時間雖判定有誤,然申訴人 申訴人註冊多重帳號之事實既為申訴人所不爭執,也不足以動搖原判決之內容 相反的該紀錄正好作為申訴人可歸責之例證.因此申訴人就此點之主張亦不成立. 最後,申訴人主張其所發放給他使用者之金錢不應追回等語,由於受處分人並非申訴人 申訴人就此當事人不適格,申訴人更無主張之立場. 因此本院判決,申訴人之申訴駁回,原判決應予維持. 附件一 作者 bgo () 看板 NCHU-GraDent 標題 [公告] 拜託各位 時間 Mon Jun 20 12:37:47 2005 ─────────────────────────────────────── 不要亂推文說bgo 賺大錢之類的 在CHEAT版 到時候被檢舉 我們灌水賺錢 到時候 大家都沒錢了 全部歸零 希望大家配合 錢是會發的別擔心 謝謝大家 作者 RIRIKO (ㄋㄟ~^^) 看板 NCHU-GraDent 標題 [公告] 麻煩大家低調... 時間 Wed May 18 19:09:57 2005 ─────────────────────────────────────── 有鑒於另一位版大的建議 有關於p幣的討論文章 大D伺候(不會減少P幣 不用擔心) 還有以後PO文的目的在於"此"的話 請在文章標題加上 [低調] 只要我有上站就會不留痕跡全部D掉 搞土木這一行 有漏洞就是要鑽阿 才能賺大錢 ^^ EX: [低調]今天天氣真好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213.194 作者 bgo () 看板 NCHU-GraDent 標題 [轉錄][檢舉] fshsman 洗錢 時間 Fri Jul 8 10:44:00 20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8.66

210.69.128.66 07/08,
好眼熟的文章喔
210.69.128.66 07/08

140.120.231.138 07/08,
是誰把外掛發出去~~
140.120.231.138 07/08

59.112.81.9 07/08,
那這樣還能po賺錢文嗎?
59.112.81.9 07/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28.66 附件二 8/05 [備.忘.錄] ◇ [通告] 請至court3進行辯論 作者: DonaldLam (賴唐諾) 標題: [通告] 請至court3進行辯論 時間: Fri Aug 5 16:07:00 2005 ※ [通告] 共 2 人收件 ※ BG0 Haemoglobin --------------------------------------------------------------------------- 由申訴人BG0以分點方式提出申訴理由 Haemoglobin再提出答辯 順序每人每輪僅得發表一篇文章 並且不得再行編輯 每人答辯期限以三日為限 逾此期限提出者視為未答辯 -- DonaldLa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37.236 -- 8/12 14:00查詢申訴人之狀況 《ID暱稱》BG0(我是bgo) 《經濟狀況》赤貧 《上站次數》3次 《文章篇數》1篇 (優:0/劣: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8/05/2005 10:52:59 Fri 《上次故鄉》210.69.128.66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個人名片》BG0 目前沒有名片 ----------------------------------------------------------------- -- DonaldLam -- busylion:轉錄至看板 talk 220.139.46.198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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