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個人對於有人檢舉版主施不公的看法

看板PttLaw作者 (笨笨笨~~)時間21年前 (2003/06/11 00:39), 編輯推噓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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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說請大家看完我的文章之後 如果我有什麼說錯的地方請大家不要罵的太凶 我不希望害站務太累 我在pttlaw版中的法規集中看到以下的內容:(不好意思,借我po一下) 「一、責任: 1. 版主有責任對該版的文章作把關的工作,凡有不適當的文章,須儘快處理。 2. 版主有責任導向該版面之討論風氣。 3. 版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精華區或文摘方式加以整理。 4. 版主有責任閱讀BM版,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BM版中討論。 二、權限: 1. 看版文章管理權: 版主有權判定該版的文章是否適當在版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並可選擇以 d 砍除的扣錢方式,或 T->Ctrl-D 之不扣錢方式 唯一切之砍除皆有記錄,有版主以不合理之方式協助違法賺錢者 得廢版主處份。 b. 將不當文章發表人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版發表文章之權限 c. 惡形重大者提報站長依不適當文章管理規則作出處份 (其他的內容和本篇主題無關,所以省略) 法規中很明確的寫出了版主有責任對不適當的文章作出處理 甚至可以把文章發表人列入水桶名單 也就是說各版版主均有權處理和其版規不合的文章吧 那自已的文章被刪不就是說文章不被該版接受嗎? 有什麼值得抗議的呢? 基本上所有的法律和規定 都是為了維護大多數人的共同利益 bbs上各式各樣的版本來就是讓志同道合的人討論的地方吧 所以才會分的如此詳細呀 拿目前有爭議的棒球版來說吧 會分成一隊一隊的獨立版 不就是為了讓各隊的支持者能夠有一個討論自已支持的球員的專屬地方嗎 不然就合在一起,開個棒球版就好了呀 所以各版版主為了自已版上做出的處理 相信都是為了版上大多數人而著想 法規本身就是如此現實的 為了大多數人的權益 一定會有少數人的權益被犧牲的 要是真的不同意該地方的規定和法條 以目前國際上法律的執行規定 要不受其限制的方法就是公開宣開不承認也不遵守其法規 並且要離開該地方 只要留在該地,就算是默認該地區的法規了 該地區執法者就有權可以依法處罰 所以認為各版主並沒有錯呀~~ 沒必要檢舉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20.222.246

推 61.217.204.79 06/11, , 1F
XD 他看不懂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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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218.164.204.214 06/11, , 2F
說的好 但是推樓上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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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40.112.247.68 06/11, , 3F
他不是盲胞嗎,怎麼看的到??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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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40.134.242.14 06/11, , 4F
對他來說 是難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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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61.63.211.102 06/11, , 5F
牠不是盲胞....是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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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vWd0Y8 (Ptt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