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心理系門卡申請暨管理辦法★
※ [本文轉錄自 Psychology96 看板]
作者: PsyDep (心理系助教) 看板: Psychology96
標題: [重要公告]★心理系門卡申請暨管理辦法★
時間: Thu Mar 4 16:53:56 2004
各位同學:
近日宵小猖獗,為維護系館安全,
研擬許久之『門卡申請暨管理辦法』已於2/25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新擬之管理辦法將於各BBS班版、系館布告欄公告一週後生效實施,
請各球隊(或個人)儘速將門卡於公告期間(一週內)繳回電腦教室張然峰先生,
並按新法重新辦理申請,逾期未還者,除將該卡密碼取消,並不得申請新卡,
請同學配合辦理,謝謝。
助教室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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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心理學系門卡申請暨管理辦法
93/2/25系務會議通過
一、專任教職員,兼任、客座、退休教員或研究員:在本系有固定研究空間者,
一律發卡一張;其餘人員若有需要,得申請。離職、離系時須辦繳回手續;
若已遺失,須繳300元賠償。
二、研究生:申請時須繳押金300元。門卡之有效期限,碩士生為兩學年,博士
生為四學年;延期畢業者,須另行申請,每次期限至多一學年。
三、研究計畫助理:計畫主持人須在簽條上寫明借用人姓名、執行計畫之名稱、
以及該助理的服務期限。助理於申請時須繳押金300元,門卡之有效期限同
服務期限。
四、執行專題研究之大學生:須憑指導教授確認之文件申請,每次申請之借用期
限至多一個月。申請時須繳押金300元。
五、本系學生社團:限由社團負責任人申請借用。申請書應說明借用理由與期限,
經系主任核可後,方可申請發卡並繳押金300元。借用期限至多到該學期之
結束日。
六、其他:一律需提申請書,經系主任核可後,方可申請發卡並繳押金300元,
借用期限至多五天。
七、管理人:上述申請及押金管理作業,統一由張然峰先生負責,並須定期進行
逾期門卡之密碼消除。
八、逾期不還與押金:(1)逾期未還之門卡視同遺失,押金沒收,並消除密碼。
(2)如期歸還門卡時,發還押金。
總量管制:張然峰先生得視實際狀況設定、調整各類借用之門卡數量上限與
衍生之輪流借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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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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