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心理系門卡申請暨管理辦法★

看板Psychology95作者 (心理系助教)時間20年前 (2004/03/05 00:5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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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sychology96 看板] 作者: PsyDep (心理系助教) 看板: Psychology96 標題: [重要公告]★心理系門卡申請暨管理辦法★ 時間: Thu Mar 4 16:53:56 2004 各位同學: 近日宵小猖獗,為維護系館安全, 研擬許久之『門卡申請暨管理辦法』已於2/25系務會議討論通過, 新擬之管理辦法將於各BBS班版、系館布告欄公告一週後生效實施, 請各球隊(或個人)儘速將門卡於公告期間(一週內)繳回電腦教室張然峰先生, 並按新法重新辦理申請,逾期未還者,除將該卡密碼取消,並不得申請新卡, 請同學配合辦理,謝謝。 助教室 啟 ============================================================================== 台大心理學系門卡申請暨管理辦法 93/2/25系務會議通過 一、專任教職員,兼任、客座、退休教員或研究員:在本系有固定研究空間者, 一律發卡一張;其餘人員若有需要,得申請。離職、離系時須辦繳回手續; 若已遺失,須繳300元賠償。 二、研究生:申請時須繳押金300元。門卡之有效期限,碩士生為兩學年,博士 生為四學年;延期畢業者,須另行申請,每次期限至多一學年。 三、研究計畫助理:計畫主持人須在簽條上寫明借用人姓名、執行計畫之名稱、 以及該助理的服務期限。助理於申請時須繳押金300元,門卡之有效期限同 服務期限。 四、執行專題研究之大學生:須憑指導教授確認之文件申請,每次申請之借用期 限至多一個月。申請時須繳押金300元。 五、本系學生社團:限由社團負責任人申請借用。申請書應說明借用理由與期限, 經系主任核可後,方可申請發卡並繳押金300元。借用期限至多到該學期之 結束日。 六、其他:一律需提申請書,經系主任核可後,方可申請發卡並繳押金300元, 借用期限至多五天。 七、管理人:上述申請及押金管理作業,統一由張然峰先生負責,並須定期進行 逾期門卡之密碼消除。 八、逾期不還與押金:(1)逾期未還之門卡視同遺失,押金沒收,並消除密碼。 (2)如期歸還門卡時,發還押金。 總量管制:張然峰先生得視實際狀況設定、調整各類借用之門卡數量上限與 衍生之輪流借用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2.1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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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真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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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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