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關於于白農這個候選人 是心理系的人都不該選他

看板Psychology91作者 (街頭藝人的歌本)時間21年前 (2002/11/25 21: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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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sychology92 看板] 作者: AVDay (大便東去) 看板: Psychology92 標題: 關於于白農這個候選人 是心理系的人都不該選他 時間: Mon Nov 25 20:46:56 2002 于白儂無心理諮商專業證照   張文/台北報導 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王浩威表示,于白儂 在國內並沒有取得任何心理諮商的專業證照,也不是任何專業學會的會員;即使 于白儂有專業資格,但她若洩露案主隱私,也嚴重違反專業倫理,這在國外會立 刻被開除會籍和取消證照。    王浩威表示,國內目前可以從事心理治療或心理諮商的專業證照,有社工師 和精神科醫師兩種,另有臨床心理師的首次國家考試將在近期舉行。參加社工師 考試,必須是社工系畢業;而參加臨床心理師考試,則必須自臨床心理研究所畢 業。    他表示,此一領域的同業已查過于白儂的背景,她沒有取得國內的任何專業 證照,也不具備參加考試的資格。此外,國內現有的相關學會包括輔導學會、臨 床心理學會、心理治療學會等,于白儂都不是會員,也沒有準會員的資格。   他表示,如果專業人員洩露心理諮商案主的病情或隱私,在國內外都屬非常 嚴重的違反專業倫理,會立刻被開除會籍和取消證照。國內的「心理師法」也有 相同的規定。   王浩威表示,國內有許多自稱心理博士或心理諮商專家的人,其實可能並不 具備執業的專業資格,一般民眾無法分辨,專業團體的確感到有些困擾。 http://tw.news.yahoo.com/2002/11/22/society/ctnews/3662992.html 洩漏職業上秘密 違法   楊肅民/特稿 心理諮商師于白儂公開一名曾姓女子尋求其諮商協助的內容, 曾女委託律師表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于白儂反稱「不要保留,快來告我」。   于白儂以輔導、諮商為名,之前曾以在台北看守所諮商死刑犯陳進興的內容出 版《瘋馬》一書,當時就曾引發陳進興的極度不滿,也讓國內心理分析師、精神科 醫師反彈,因為此舉讓許多病患對他們產生不信任感,在各界的撻伐下,出版社終 於屈服,決定不出版《瘋馬》。   行政院衛生署研擬「心理師法」草案,去年十一月經總統公布施行,該法規定 臨床心理師必須取得證照,加入公會,才能執業;臨床心理師如果對於業務知悉他 人的秘密,無故加以洩漏,違者可以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不過, 據了解,于白儂並沒有取得國內心理師證照,也沒有加入公會,根本不能執業,擅 自執業可以處兩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依民法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包括人格、名譽、 隱私等)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提出告訴後附帶民事訴訟,或 單獨起訴,請求加害人損害賠償。   曾女事件目前還是一樁「羅生門」,各說各話,但如果于白儂是以利用他人求 助或諮商的內容,未經當事人同意,而主動予以曝光,則此舉不僅有違法之嫌,也 違反了職業上的專業倫理。尤其,如果是為了市議員選舉造勢,她恐難免再度受到 各界抨擊與非議。 http://tw.news.yahoo.com/2002/11/22/society/ctnews/3662993.html 她在候選人登記冊上的學歷是 美國新墨西哥大學心理學博士班 http://www.mect.gov.tw/v01_1/c.htm 不過這種的學歷只能當做參考用 就像薛凱莉一樣 有讀博士班 不一定有畢業 而且是不是真的呢 很難說 頂多只能說她曾經對心理學很有興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59.158.1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3.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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