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被迫離職

看板Psychiatry作者 (Be honest!)時間15年前 (2009/03/31 22:02), 編輯推噓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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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為感情和工作壓力的因素,最近正在接受憂鬱症的治療, 由於有時候會請假沒辦法工作,而我實在不想每次請假還要找理由, 反而增加我額外的心理負擔和壓力, 於是我選擇跟老闆說實話, 結果他要我「馬上」就離職, 勞基法規定他應該在十日前告知,期間工資照發, 如果要我馬上走,這樣應該違法吧? 我應該也可以要求資遣費吧? 因為實在被他的心狠手辣弄到不知所措, 若版友有類似經驗或是了解法律的,能不能給我一些建議或意見? ------ 要不是我至少算是個怕死的人, 他也做得太絕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81.134

03/31 23:37, , 1F
先去縣市政府勞工處陳情~或是投書縣市政府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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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23:38, , 2F
他們會幫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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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我會先跟他談判 總之我不會跟他客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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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卯起來爭取我應得的權益 再不行就是跟媒體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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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狀況最糟的時候落井下石 我沒那麼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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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00:09, , 6F
加油!! 若是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再問 縣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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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台北市可打199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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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雖然我今天受到許多刁難,但我還是因為充足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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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到底,於是爭取到了資遣費。謝謝為我加油的板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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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qY9lpa (Psychi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