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桌球競賽制度(修改)
大心盃桌球賽制
團體賽每校系至多報名兩隊,一隊人數上限為12人,兩隊人數均不得少於10人,才可參報第
二隊出賽,參與團體賽的選手至多報名一項個人項目,若只報名個人賽者,至多報名兩項
個人項目。
團體賽部份:
預賽:
1.每隊分為5點(1男單2男雙3女單4女雙5混雙),每點均為11分,5局三勝,5點全打完,贏
三點者勝。
2.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以0分計,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3.若遇到積分相同時,將各隊的總得分除以總失分較高者獲勝。
4.結束循環賽後,由各隊派出代表抽籤決定下輪賽程位制。
複賽:
1.採單淘汰制,以5局三勝制決定勝負。
比賽規則
1.依照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訂之桌球規則。
2.比賽球員不得兼點。
個人賽部分
預賽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
1.分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
2.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以0分計,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3.每場比賽為11分制,以5局3勝制決定勝負。
4.循環賽時,若積分相同,將個人的總得分除以總失分較高者獲勝。
5.結束循環賽後,抽籤決定下輪賽程位置。
※女雙及混雙之組合接可報名男雙。
複賽
1.採單淘汰制,以5局三勝制決定勝負。
比賽規則
1.依照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審訂之桌球規則。
比賽用球
1.Nittaku白色三星比賽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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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14.201.10
※ 編輯: psycup2011 來自: 163.14.201.10 (03/07 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