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傅國涌眼中的李敖

看板PresidentLi作者 (Goodman)時間8年前 (2015/09/17 11:36), 編輯推噓-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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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ongda888.cn/mob/detail_2.asp?id=36779&refid=faa79a3a2354bc25ed10e11950557f48&p=d163eb2274c9&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文 | 傅國涌 44年前,26歲的李敖在《文星》雜志發表一篇《老年人與棒子》的雜文,從此一發 而不可收,在臺灣思想文化界攪起了一次次波瀾,是《文星》給李敖提供了表達的平臺 ,還是李敖成就了《文星》? 多年來,海峽此岸的讀者聽到的都是李敖一個人的獨白——“多少浮云世變,使我覺得 ,為文星而作戰的人,如今只剩下我一個。風雨如晦,水深浪闊,我再做多久也不知道 ,但是,我不會終止,我不會背棄文星的理想,我總朝前去了!”我也曾經一再地被這 番經典式的表述所感動,李敖從《文星》出道,為《文星》入獄,他幾乎成了《文星》 的化身,是“文星”理想不折不扣的捍衛者。 李敖先是以反傳統、反權威的激烈姿態登上臺灣文壇和思想舞臺,接著又以反國民黨專 橫獨裁的“斗士”形象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中,長期以來大陸這一邊所知道的就是這樣一 個李敖。然而,李敖最近在接受大陸媒體采訪時明白地指出,如果自己留在大陸,那一 定是另一種玩法,他自稱可能就是另一個王洪文,他說自己才不會那么笨。 真實的李敖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他性格中的缺陷、他人性中陰暗的一面、圍繞著他的 那些是是非非……這一切我們所知甚少,乃至一無所知。南京作家范泓的最新出版的《 與李敖打官司》(江蘇文藝出版社2005年5月)撕開了第一個口子,使我們通過文 星書店和《文星》雜志創始人蕭孟能與李敖的恩怨糾葛、官司成敗看到李敖的另一面, 或者說另一個李敖,一個“斗士”之外的李敖。 大陸讀者往往是從李敖的筆下知道蕭孟能其人的,其實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臺灣出 版史、期刊史乃至思想文化史上蕭孟能都是一個無法繞過的人物。他是國民黨中央通訊 社社長蕭同茲的兒子,卻有著滿腦子自由的思想,1957年他創辦《文星》雜志,1 961年大膽起用青年李敖,挑起“中西文化論戰”,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發表大量 有鋒芒的思想批判和社會批判文章,終于為國民黨當局所不容,在出了98期之后于1 965年12月被查禁,1968年4月,苦心經營了18年的文星書店也被迫關閉, “文星”的時代從此進入了歷史。 蕭比李年長14歲,從1961年起他們有過長達十八年的莫逆交情,蕭欣賞李、信任 李,正因為如此,當蕭因債務纏身、暫時離開臺灣時,才會把所有的財產包括房產、股 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據、圖章等毫無顧忌地交給李敖,放心地交給李敖全權處理 。不料半年后,當蕭回到臺灣卻發現李敖并無歸還委托其保管、處理的財產之意,總計 被侵占財物的價值在2000萬新臺幣以上。經多方勸說、交涉無效,蕭孟能被迫以“ 侵占和背信罪”將李敖告上法庭,時在1980年8月。對于這場官司,當時臺灣大大 小小的媒體及香港《明報》等報刊都曾有過連篇累牘的報道,紛紛擾擾,風云滿天,那 個年代的人幾乎都有所聞。但對大陸讀者來說卻還是完全陌生的。 李敖手中有筆如刀,加上無與倫比的收集材料的天賦,包括他手里攥著蕭孟能親筆的那 些字據,所以當他站在法庭上,真是顧盼自雄,侃侃而談,時不時抽出一份證據來,即 使他的妻子胡茵夢舍婚取義、毅然出庭作證,證明李敖將蕭孟能的房子、古董字畫等據 為己有,僅她記得的就有傅抱石、吳昌碩、齊白石的畫,還有扇骨、青花瓷器,以及她 印象最深的“紅匣子泛黃卷上”的乾隆御批;即使輿論一邊倒,從臺灣到香港,“眾口 鑠金”,無不認為李敖欺世盜名、見利忘義,但是由于缺乏“積極證據”,法庭一審還 是判處李敖無罪。但在二審時,李敖遇到了蕭孟能的殺手?,那就是他為蕭氏處理財物時 親手寫下賬單長卷(“李氏賬卷”),收支記錄事無具細都記在上面,曾交給蕭過目, 留下了副本。當二審法庭出示這一證據復印件時,李敖驚慌失色。 最后二審判決李敖侵占罪名成立,入獄6個月。李敖不服,寫出了洋洋萬言的上訴書, 但卻沒有更有力的證據為自己洗脫罪名。順便說一句,這場官司打的是刑事官司,并未 附帶民事賠償,所以李敖雖然輸了官司,鋃鐺入獄,但他侵占的巨額財物依然歸他所有 。直到生命的終點,蕭孟能仍為那件絹綢的“乾隆御批”而心疼不已。 對于這次坐牢,李敖向來諱莫如深,偶爾提及他也只強調國民黨黑手介入,這是對他的 政治迫害,完全回避侵占罪本身,而是當作“光榮的”“第二次政治犯入獄”。更讓人 想不到的是,此后李敖對蕭孟能長達多年的“瘋狂”報復,“除了在文章中一再丑化、 消遣‘孝子蕭孟能’外,行動上更是趕盡殺絕;諸多計謀,層出不窮,一再斷絕蕭孟能 的社會關系,并以自己及其弟李放、密友劉會云,以及朱婉堅等人的名義檢舉、控告蕭 孟能民刑事案件達卅五件之多。使蕭孟能纏訟多年,三天兩頭就要找律師,跑法院…… 花甲之年的蕭孟能為了怕搞亂訟期,還得特制個一覽大表。” 這是吳祥輝1986年出版的《李敖死了》一書中的概括,范泓說“卅五件”還只是一 個不完全的統計數字,而且蕭孟能有兩次被李敖告發,以“侵占土地罪”、“違反國家 總動員令”入獄。在這些之外,李敖還曾幾次向警察舉報、并親自帶人在凌晨敲開蕭孟 能女友(后來的妻子)王劍芬的家,前去“捉奸”。 甚至派人在王家鄰近租下房子、設計圈套,報復手段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最后,當6 8歲的蕭孟能被李敖以“誣告”罪控告,面臨第三次入獄前夕移居美國,黯然離開臺灣 。而李敖繼續以“打遍天下無敵手”的姿態傲然挺立在島上,無論風云如何變幻,無論 時光怎樣流逝。 眾所周知,李敖有過人的才氣,有生花的妙筆,有懸河之口舌,更是洞穿了人性的弱點 ,懂得如何把握公眾的心理,他有才,這一點,與他恩怨糾纏了一輩子的蕭孟能也不否 認,“有才無德啊”,這是蕭孟能最后的一聲長嘆。其實這不僅是蕭孟能一個人的看法 ,與李敖共同生活過的胡茵夢在其自傳《死亡與童女之舞》中更有對李敖入木三分的剖 析。胡茵夢眼中的李敖 “無法誠實面對自己的人格失調”,“他對人總是猜忌懷疑,從 來沒有誠心和人相處。”“他的心中只有錢,為了錢他可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賺錢”。 比如四海唱片公司將李敖的一首詩譜曲灌成唱片發行,李敖事先曾當面同意,事后卻索 賠180萬元新臺幣。比如他每天站在窗前用望遠鏡觀察對面一個大廈的工程,想找出 施工差錯,預備將來以此威脅建設公司送他一棟房子。媒體更是大肆渲染李敖向辜振甫 的“中國合成橡膠有限公司”“詐財數百萬”,其中牽涉蕭孟能的退股金。 胡茵夢零距離看到的李敖:一、自囚、封閉,不抽煙、不喝酒、不聽音樂、不看電影、 不打麻將,沒有娛樂,只有寫作;二不敢親密,對最親近的人也防著一手;三、潔癖、 苛求、神經過敏;四、寒冷恐懼;五、綠帽恐懼;六、歇斯底里,等等。李敖在她的心 目中不再是一個“具有真知灼見又超越名利的俠士”,而是一個“多欲多謀、濟一己之 私欲”者,他們的婚姻因此很快就走到了盡頭。從結婚到離婚前后不過三個月零二十二 天。 如今《與李敖打官司》的三個主角,蕭孟能已與2004年在上海謝世,終年84歲。 曾經風情萬種、上過美國封面的電影明星胡茵夢也早已年華老去、淡出公眾的視線。只 剩下七十歲的李敖依然風頭十足,在鳳凰衛視開壇“李敖有話說”,海峽的這一邊,長 久以來我們見到的都是他的書,聽到的都是他的一面之詞。 蕭孟能病逝后,李敖在電視中說:“我的老朋友蕭孟能死掉了,84歲,死在上海…… ”他自然想起了《文星》當年,“這段歷史對很多人說起來,已經很遙遠了”,“我再 不說沒有人能夠更仔細地說出這段歷史”。然而,他有勇氣直面當年的“侵占罪”,他 能還原歷史的真相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不可否認,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水深浪 闊的臺灣,他曾經是“斗士”、“英雄”、“青年偶像”,但在這些眩目的光環之下顯 然還有另一個我們不知道的李敖。范泓的這本書讓我們看到了一個更真實、更完整的凡 夫肉胎的李敖。(《與李敖打官司》,范泓著,江蘇文藝出版社2005年5月出版。) -- Goodman Love never en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04.71.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residentLi/M.1442460995.A.F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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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真相都是經過正反和出來的,任何文章偷取省略正反和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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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居心不良的標準示範、就是攀龍附鳳的窩囊蛆蟲、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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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名騙財的取寵戲子,就是另外一個小小黃安。如此小學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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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出書攀附,攀姿甚拙不亦柯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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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不是圣人,缺點也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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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連個資料、卷宗都引用不出來,難道不是廢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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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這麼簡單還有傻瓜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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