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為什麼小包內容物不用分類包裹要分類?
如標題,個人長期的疑惑...
所謂小包跟包裹都是物品,裡面東西千奇百怪,入機的時候,
包裹都要選:空白文件、食品、禮品、貨樣、生活用品...等
是說這個"生活用品"分類突然要用A鍵到底哪個奇葩想出來的...
然後,我說:
入機分類了,然後呢?
進郵件處理中心受到的待遇會不同嗎? 遞送的對待會不同嗎?
不是都一樣嗎?
所以,誰可以告訴我分類的用處在哪?
我個人看法就是:只要沒有禁寄物品,分類並沒有意義~~
特別是這分類的準則很奇怪。
你說一盒月餅是禮品,我覺得食品也對,如果是廠商給人試吃的,又是貨樣
So...這到底在幹嘛?請告訴我 該怎麼分才是標準解?
一定要分的話,不如就分「易碎」(非真正禁寄的易碎) 和「一般」即可
然後,小包不也是千奇百怪嗎?小包就完全不用分,入機很省事,
我想這代表...不分類並不會造成遞送的問題。
個人看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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