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郵局徵志工兼清潔人員惹議 勞工局:未違勞基法

看板Post作者 (西臺人)時間6年前 (2018/04/13 02:47),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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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徵志工兼清潔人員惹議 勞工局:未違勞基法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台南市北區大光郵局貼出徵求「志工兼清潔人員」的公 告,引起外界熱議,台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派人稽查,發現大光郵局已撤掉布告,勞工局 長王鑫基說,未違反勞基法。 台南大光郵局這起徵求「志工兼清潔人員」的公告,今天上午在網路引起熱議,網友質疑 是否違反勞基法或志願服務法。有人更酸說,「有指定工作內容,卻沒有錢領,我不是工 具人」。 王鑫基今天下午告訴中央社記者,勞工局已派人稽查,初步了解是大光郵局想徵求志工, 工作內容是清潔,但可能是語意表達不清,才出現「志工兼清潔人員」的標題,大光郵局 也已撤掉公告。 王鑫基說,大光郵局徵求志工,沒有僱用關係,所以未違反勞基法;若是有人願當志工, 且同意做清潔工作,郵局只要把志工相關保險規定做好,就沒有違反志願服務法。(編輯 :張芷瑄/方沛清)1070411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804110307-1.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8.73.210.2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523558855.A.4EF.html

04/13 06:19, 6年前 , 1F
志工有餐點費,清潔有清潔費,都是以小時計的,要
04/13 06:19, 1F

04/13 06:19, 6年前 , 2F
不勞工局瀆職,要不郵局經理有問題?
04/13 06:19, 2F

04/17 17:57, 6年前 , 3F
志工兼郵件投遞 這樣有甚麼不同?
04/17 17:5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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