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行政文書寄到信箱的領取方式
大家好,
小弟妹待的局,
寄到郵政信箱及轉入郵政信箱的行政文書是這樣處理的,
1)受送達人爲租箱人,
領取人爲租箱人,
則租箱人簽名或蓋租箱人印鑑章。
2)受送達人爲租箱人,
領取人爲租箱人爸爸,
則爸爸簽名或蓋章+蓋租箱人印鑑章。
3)受送達人爲租箱人爸爸,
領取人爲租箱人,
則租箱人簽名或蓋印鑑章+爸爸的印章。
4)受送達人爲租箱人爸爸,
領取人爲爸爸,
則爸爸簽名或蓋章+租箱人印鑑章。
想問我們局的處理方式對嗎?
是不是有的情況不用蓋另一人的章咧?
謝謝
(排版跟表達方式不好請多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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