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舊址信件 稽查有權手寫新址請郵差送嗎?

看板Post作者 (saviola)時間11年前 (2014/09/12 16:58),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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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址已經改2年了,早已過了1年緩衝期 有些舊址信件雖然已經批退了 但是稽查不管是平信或掛號 只要他喜歡,就會在封面書寫新址請郵差送 並且沒有做試投,直接要郵差送,請問郵局內規哪一條有規定他有權這樣做? 他又不是寄件人,沒做試投程序可以這樣做嗎?如果有規定那就沒話說 印象中好像一戶試投過 還要等半年才能做試投 還有另一區改新址 剛滿1年 昨天看到稽查很不尋常的在這區到處奔波 觀察一下原來他在做試投 (好閒) (有酬金,累積夠多還可記嘉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50.2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ost/M.1410512320.A.216.html

09/12 17:21, , 1F
笑嘻嘻的收下拿去投 再順便稱讚下稽查的英明神武
09/12 17:21, 1F

09/12 17:25, , 2F
職場上別得罪小人 能當上稽查的多少有點....
09/12 17:25, 2F

09/12 23:58, , 3F
別得罪,那要笑CC收下他送你的硬區段?
09/12 23:58, 3F

09/13 03:56, , 4F
試投確實是有獎金 但因為很麻煩 所以一般不會有人去弄
09/13 03:56, 4F

09/13 03:56, , 5F
這個 太閒無誤
09/13 03:56, 5F

09/14 09:14, , 6F
這就是郵局的蠢規則 試投有獎金又賺不到二次郵費
09/14 09:14, 6F

09/14 09:15, , 7F
一封試投5塊 若是平信3.5 一來一往郵局虧了8.5送一封錯址
09/14 09:15,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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