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掛號信封不能用使用過的?

看板Post作者 (K800i)時間12年前 (2013/05/16 14:27), 編輯推噓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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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寄掛號包裹,拿別家寄來用過的後面空白填一填再來寄。 結果窗口說不能拿用過的信封,小妹拿回來,以為是背面劃線又貼蓋過戳的郵票 太混亂,就撕下來,反正信封紙材質蠻厚的,只是難看而已,包裝沒損。結果 還是不給寄。後來她跑去幾分鐘路程的另一家,同樣的包裹完全沒問題就寄。 拿二手紙包裝,從出社會以來一直都這樣做都沒問題,現在這是新規定, 還是怎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40.198

05/16 17:52, , 1F
正確做法按規定是不能再拿來用,窗口能過是給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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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11, , 2F
現在提倡重複利用,雖然該規定不合時宜,但不收也是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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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6 21:11, , 3F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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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0:16, , 4F
那所以勒?規定自相牴觸,然後基層自己看心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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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0:17, , 5F
出社會這麼久公文封、往來郵件等等大家天天就是這麼重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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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0:19, , 6F
怕信封上舊資訊影響寄送判別,那就貼張紙蓋住,還不跟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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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0:21, , 7F
一樣。如果像7-11一樣賺錢,規定只能買特定賣的包裝那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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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0:22, , 8F
啊,趕快改,規定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不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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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17:12, , 9F
要制式規定的答案就是不行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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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22:53, , 10F
各位同仁 看到沒有 給個方便的結果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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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22:55, , 11F
然後 這個疑問你可以寄信到什麼董事長信箱(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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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22:55, , 12F
保證會有人給你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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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7 23:56, , 13F
所以勒 規定就是不能給你寄 會給你寄的是給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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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0:36, , 14F
單位也是機關改制成公司,這種無所遵從的規定也是一堆,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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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算了,很多都是幾十年下來的內規,對外工作真的是給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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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0:39, , 16F
企業當笑話看。有些往來幾億的怕出大問題,上陳到審計部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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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0:40, , 17F
解釋,結果又是丟回來,意思就是法條千百總,要用自己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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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自己擔。改制成公司就是為了尋出路,結果自己拌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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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0:43, , 19F
改制改來改去上頭不動如山也不想改變,反正做事情都是新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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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8 10:44, , 20F
低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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