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兩岸速遞業務
各位版上的前輩大家好!
對於今日開辦的兩岸速遞業務有一些疑問
兩岸速遞業務特色之一就是關稅代收(郵局代墊,寄件人交付)
這樣與報關件(無論是兩岸速遞L018或是一般報關件L016)要如何區分?!
因為前輩一直交代傳統的報關件一律直封大安郵局(北部)
一旦誤封出關就會有賠錢的問題
現在我腦袋轉不過來的點在於
依兩岸速遞業務而言
一、若客戶有1.正式報關需求 或 2.內容物超過5000美金,此時在L018入機時
便直接選擇此為報關件,再依以往做法交寄、封發即可。
二、若客戶交寄時沒有前兩項報關要件而後有代收稅金款項產生,
這樣還屬於報關件嗎???
小弟我一直被"代收稅金"和"報關"兩個名詞搞得頭昏腦脹的
有高高手可以把我點醒嗎!!!感激不盡!!感激不盡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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