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 改革郵政工會的第一步,工會法第14條
: → AHJKL:聽說第一梯有人提出台電中油與郵局的差距,但高層說"誰叫 07/24 23:11
: → AHJKL:你要考郵局" 07/24 23:11
: → AHJKL:(不去考其他的意思),而不思量為何郵局工會如此無力? 07/24 23:12
: → AHJKL:平平都是國營工會差這麼多 07/24 23:14
為何會差那麼多?
工會法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AT01.asp?lsid=fl014918
第14條
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主管人員,不得加入該企業之工會。但工會章程另
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郵務稽查就有工會法所謂"行使管理權"權力
更不用說是郵務股長,專員,經理...等等
單就法規前段來說,這些人是不能加入工會的
但後段有說"工會章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所以我們來看看郵政工會章程
http://www.cpwu.org.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
id=470:2012-06-05-02-54-00&catid=113:2010-10-24-12-11-44&Itemid=518
縮網址:http://tinyurl.com/c9lprdm
第6條 凡受僱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所轄各單位之勞工,應加入本會為會員。但定期約
僱人員、具有副業務長(副技術長)資位以上轉調人員及經營職之職階人員,不得加入本
會。
根據這條,一堆在郵差眼裡看來還不算小,高員級的官爺們,也通通能加入工會
好像沒八卦,補一下
八卦就是...聽說有某地區理事長,局內職務是"支局經理"
大家覺得這樣合理嗎?
"支局經理可以當工會幹部嗎?"(而且還是分會的最大幹部=>理事長)
依據法規,依據章程,當然可以
但是,當勞方利益與資方利益相衝突時
立場到底是勞方的理事長?還是資方的經理?
會不會因此工會被資方把持?
工會章程第6條,是否有修改的必要?
這些問題值得大家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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