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 惡毒不實的指控 解決不了問題

看板Post作者 (gamlan)時間14年前 (2011/09/24 09:05), 編輯推噓6(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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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工會台北分會沈理事長的嚴正聲明 雖然自私是人的本性,但我們隨時可以在我們週遭看到真愛和關懷, 如果您內心也有真愛的話, 今年九月九早上媒體報導我們台北郵局oo支局的弊案時,個人正在儲匯局大樓開會, 接到中華郵政工會藍秘書長來自花蓮的電話,要我找人向媒體去請託[滅火], 這是個人對該案所做的的第一件事情 那時參與開會的有一些公司的長官及退休的前輩,在私底下討論該案的時候即不只一次的 為報導中的三位員工叫屈, 認為那應只是為在短暫時間內紓解人潮的便宜行事而已,而沒有涉案的犯意(以七月十七日 八月七日,及十四日三天為例,遊客兌換人民幣的匯率誤差,分別為0.017元,00.021元及 0.0098元,分別比較牌價每百元人民幣僅誤差1-2元台幣,根本不合乎集體貪瀆的犯罪邏輯) 這是我位該案做的第二件事 不久即接獲曾兄的電話,告訴我將被約談的事,本人開完會立即回會裡等他前來,與曾兄見 面時建議他 {沒做的事,千萬別亂承認} 等等, 這是我為該案做的第三件事,之後我們也多次有電話交換意見 過完中秋節九月十三日一上班,個人即八點多就去面見台北局邱經理,針對本案提提出個人 的看法,聊到11點多才回到會裡,下午去高雄,晚上得知曾兄被調查局約談等情事,這是我為 該案做的第四件事,在此同時也接獲該局其他員工的來電,當時即應允工會將盡全力協助 九月十四日中午一回到台北,即直奔該局,慰問經理及三位代班同仁,也和仍在該局查局的二 位稽核對該案交換意見後才回會上班,這是我為該案做的第五件事 九月十五日因家人重病住院需去處理,但下午接獲曾兄電話後,排除萬難與其再度見面並請 其共進晚餐,除關切他的狀況外,也對該案表達個人淺見,供其參考,再場的還有台北局二位 同仁陪同,可以作證,這是我為該案所做的第六件事 九月十八日中午喝喜酒董事長也有到場,趁機向其表達個人對該案的看法,並建議本案不宜 再擴大追究,這是我為該案所做的第七件事 九月十九日下午為該案,林兄張兄來會裡,同行的另有台北局三位員工,傾聽他們的心聲,並 承諾工會將全力處理,直到晚上七點,這是我為本案所做的第八件事 九月二十日曾兄要我聯繫游董事長,想面見他,因有外出行程,未能如願 九月二十一日局務會報前第二度去見邱經理,針對本案交換意見,同日下午以電話與游董事 長洽商前往面見之事,這是本人為該案所做的第九件事 以上是針對曾兄所面對的案子,工會具體的所作所為,鐵證如山, 怎可以不查明就惡毒不實的亂指控呢? 工會隨時都在您身旁,怎麼會是不見了呢? 工會何時吃喝玩樂了? 亂指控的人,借用你在黑函所講的:說謊的人一輩子良心會安嗎? 睡的穩嗎? 是不是要認真 找一找? 良心掉在哪裡? 我們認為所謂愛,是在別人需要上看到自己的責任,而努力去達成 我們台北郵政工會從來沒有當有會員需要求救時,左一個不方便,右一個沒空的情事發生, 如果您能多來會裡走走,看看,相信您一定會了解我們的用心的 我們確信惡毒不實的指控,解決不了問題,為有真心協助面對.才能平安圓滿, 祝福大家 沈英傑 謹上 100.09.21 ------------------------------------------------------------------------------ 工會真的在我們身旁耶 好感心!!! 從來沒有吃喝玩樂唷!! 真的耶~!? 從頭到尾就是一件事的處理,針對故宮郵局疑似弊端的處理, 打電話或是連絡事宜,本是工會基本職責,也可以寫成這樣?? 大家各抒己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20.178 ※ 編輯: holocaust 來自: 114.43.120.178 (09/24 09:05)

09/24 11:44, , 1F
咦咦?工會有出來說話喔? 一定是我剛好漏看新聞了...
09/24 11:44, 1F

09/24 12:01, , 2F
虛華不實的工會 也解決不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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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15, , 3F
我只看到吃吃喝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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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25, , 4F
無風不起浪阿~ 但希望沈理事長的聲明可以達到"風行草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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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2:31, , 5F
超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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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4:06, , 6F
超時 怎麼不見人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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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4:06, , 7F
資料 影片 已經給 陳大哥了 看後續怎樣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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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18:56, , 8F
原始出處在哪?我想過去建議 先解決超時問題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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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23:34, , 9F
工會? 哦有這種東西嗎? 超時問題還沒解決 應該是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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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28, , 10F
樓上你送14.15小時 大家都不知道捏 真口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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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34, , 11F
是故意裝做不知道吧,不可能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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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2:14, , 12F
我是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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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0:48, , 13F
連工會這種小會,又不是選舉,也有黑函發生?是要搶會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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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黑函這種東西,看到就想笑,好像很大似的,還套句黑函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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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的人一輩子良心會安嗎? 睡的穩嗎? 是不是要認真找一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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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掉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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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0:50, , 17F
當然值得肯定的,工會一定有認真的人,不過不需要連做幾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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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向辛苦的人說聲謝謝,但是吃喝玩樂的人真的看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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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不是便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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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34, , 20F
此篇報導有無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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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46, , 21F
第一件是說別人要他找媒體滅火 但並沒說他有沒有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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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他在開會時私下為他們抱屈 這樣也算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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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件事:告訴當事人別亂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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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這三件事哪樣有實際作用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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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49, , 25F
喔 後頭還有 第四件 跟經理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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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件事:跟稽核聊看法 第六件事:跟當事人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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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件事:跟董座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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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件事...聽心聲 第九件事還是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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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好帥的工會 是說這件事很多人都有在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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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22:54, , 30F
不過新聞我是沒看到有工會表達看法啦 可能是漏看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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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0:08, , 31F
老實說,這9件事有做跟沒做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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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內容都是私下如何如何,工會挺員工連公開都不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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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後的結果也是勇哥一個人面對一切,公會具體做出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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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哪一件?找幾個人聊聊天就叫有做事的話,那人人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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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你到底聊出了什麼結果?有種公佈來啊,文中我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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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0:42, , 36F
第1.沒有對外發表公開聲明表明立場,第2.未做具體的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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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未提供適時的法律諮商或協助給予曾,任其獨自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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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處與調查局,這3件事工會有做任何一樣我想今天不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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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0:46, , 39F
這樣的批評,現在才來發表似是而非的言論,欲蓋彌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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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VIpAnI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