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櫃檯多給了兩張郵票

看板Post作者 (迪斯艾爾‧飛)時間14年前 (2011/06/02 20:27), 編輯推噓4(404)
留言8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今天寫了張紙條, 請家人到郵局幫忙買郵票, 紙條上寫著: 「$0.5×20張=$10 $3.5×20張=$70 $2.5×8張 =$20  請開立購買票品證明」(票品證明忘了開立) 家人買回來後我一查看, $2.5多給了兩張, 可能櫃檯以為我都買十的倍數, 大意地$2.5給我十張。 請問如果拿五元現金還給郵務櫃檯, 需要還給今天給錯郵票的櫃檯人員嗎? 或是交給當天的郵務櫃檯人員即可?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46.144

06/02 20:44, , 1F
是我的話會給當天那位 因為搞不好五塊他絕得小錢自己貼就好
06/02 20:44, 1F

06/02 20:53, , 2F
應該給原本那位^^ 因為每個人的錢是分開個人保管的喔
06/02 20:53, 2F

06/02 21:20, , 3F
如果客人都跟你一樣就好了
06/02 21:20, 3F

06/03 00:14, , 4F
拿現金or還郵票都可以。謝謝你~櫃台一定很開心的。做郵務賠
06/03 00:14, 4F

06/03 00:14, , 5F
錢都是不知不覺的。囧
06/03 00:14, 5F

06/03 20:55, , 6F
感謝各位的回答,今天有拿錢要去還,但沒遇到本人。
06/03 20:55, 6F

06/07 11:46, , 7F
今天家人又去了一趟郵局,剛好遇見那位職員,不過職員說
06/07 11:46, 7F

06/07 11:47, , 8F
她沒發現,因為她們一星期才結帳一次。⊙⊙
06/07 11:47, 8F
文章代碼(AID): #1Dvu78SO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