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務] 重複使用bag1便利袋交寄一般函件

看板Post作者 (2006)時間15年前 (2011/02/26 00:07), 編輯推噓13(1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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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有沒有拿"用過的"bag1便利袋裝東西去寄 但是不是寄55元,而是寄一般的掛號函件的經驗呢?請推文讓我知道:) 今天這樣拿去郵局要寄掛號被行員說不行,一定要寄55元的 我覺得不太合理,因為他就算是便利袋,本質還是一個紙做的容器 為什麼要限制非寄便利袋的服務不可,況且郵資沒有比較便宜 我有跟行員表示這樣的想法,行員很堅持說這是不可以的 還有一個行員還質問我有這樣寄過嗎?在那裡寄的?讓我覺得不是很舒服..... 但是我自己口氣也不是很好就是了,反省中....... 行員們的結論是,就是不可以這樣,要嘛拆開改用信封裝起來, 不然就是用個信封再把便利袋整個套起來寄, 聽到這邊我整個人就燃燒了,這不是多此一舉,多砍了一顆樹 後來有打0800問這件事情 第一次的專員跟我說便利箱可以這樣寄,便利袋不行..我聽完直覺得反應就是:為什麼? 專員只有說類似規矩就是訂這樣的話,所以我只好摸鼻子結束通話 後來覺得這根本就不合理,又打了一次0800 這次專員聽完我的問題說要去請教主管之類的,還要聯絡剛才不給寄的A郵局..... 我問他那我等一下去B郵局他會讓我這樣寄嗎? 專員說他會知會該郵局 結果20分鐘之後我去B郵局寄,小姐很自然的收件了,什麼都沒有問..... 我覺得第一次的專員小姐有可能是誤會我的問題了 把重複利用折價搞錯成我的問題了 然後郵局(總局)真的服務還蠻好的 我本來只是想把覺得不合理的事情說出來,畢竟接電話的也只是小蝦米,不會是長官 如果規矩真是這樣定他又能改變什麼,沒想到會有意外的發展 事後我還接到郵局來的電話,說他們會再檢討這個問題 以上,不知道今天的行員會不會也看到這篇 >"< 今天有太激動,應該要道歉 想鞭也小力一點 因為連我自己都在想是不是太奧客了... T_T 但是因為真的覺得不合理還是撥了08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3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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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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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22, , 2F
我寄過(舉手)而且還是行員主動跟我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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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32, , 3F
通常遇到這種人 吃郵飯的只能低聲下氣的說: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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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0:33, , 4F
真的 ,接電話的只是小蝦米而已 卻接到莫名其妙的控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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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寄一般函件是否會比52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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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會的話 建議郵局應該把bag1改成跟box5一樣有3元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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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 這樣對行員來說應該會比較單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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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1:30, , 8F
我是寄印刷品掛號小於500g這樣是$40 用折價的便利袋方案沒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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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01:31, , 9F
我只是希望不要拘泥於"便利袋" 把他看成回收利用的信封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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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內部資訊網翻便利箱(袋)服務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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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提到BAG2寶貝便利袋可改寄小包 掛號 不掛號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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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便利袋隻字未提 沒說可以或不可以 應該算模糊地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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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應該把遊戲規則公布清楚 要不導致客人有疑義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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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首次"使用寶貝便利袋才提到能改寄小包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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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好像是外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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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約3年前)有公文規定:新袋除寶貝袋外,應以包裹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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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務上,如遇客人以新袋寄掛號函件,個人會以包裹入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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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個人於收到公文產生疑義後致電總公司承辦人,經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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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吵架)後,而得知一般便利袋新袋須以包裹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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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使用寶貝便利袋,就60元了,還寄小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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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7:46, , 21F
事實上應該說是規則根本沒定好,倒楣的就是窗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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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聽說除了寶貝袋之外都應該是用包裹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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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樓上 寄國外 可以當國際小包折抵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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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只有寶貝袋跟小型便利箱國際用郵上可以改小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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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小包收的話應該也沒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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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窗口如按照規定說要只能以包裹收寄 好像也不能說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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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9:24, , 27F
我不懂的是 第一次用新袋當然要follow郵局的規定 但是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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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9:25, , 28F
使用為什麼還要受這些規定限制? 難道使用限制還要溯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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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19:29, , 29F
購買者只能xxx 然後收件者亦只能xxx 是連這部分都規定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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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1:20, , 30F
應該說是為了郵差封發方便,假如便利袋當普掛,郵差容易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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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1:20, , 31F
誤看,而影響投遞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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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1:21, , 32F
容易造成雙方混淆。不過lips板友的問題其實也是很多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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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1:22, , 33F
,等到累積一定"能量"郵局也許就會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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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16, , 34F
重複使用的便利袋可以當小包 去開會的時候有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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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17, , 35F
忘記是副理還是哪位高層說的 但真的很多經辦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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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20, , 36F
重量輕時小包較便宜 把它看成是一個普通信封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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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2:55, , 37F
寶貝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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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0:31, , 38F
郵局沒有哪一條講重複使用的便利袋 不能當信函交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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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0:32, , 39F
這點是郵局作業上理虧的地方 不能歸論為原po的錯 且這是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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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0:32, , 40F
題。就像返箱學生包裹送箱期間一過 是不是100元郵資全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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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0:33, , 41F
也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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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很機車的是 郵局沒有一個很直接的管道可以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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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35, , 43F
有喔,郵局一心信箱有"明述"(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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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 06:30, , 44F
前兩個禮拜我有寄過Bag1重複使用 印刷品郵資30元
03/14 06:30, 44F

03/14 06:31, , 45F
我覺得還有一個重點是 不能寫郵局的包裹托運單 那會比較貴
03/14 06:31,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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