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 同等學力資格之疑問。

看板Polytechnic作者 (Moore)時間12年前 (2013/04/13 23:01),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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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102年4月3日大幅修改同等學力資格法規 http://exams.ccu.edu.tw/level.htm 四、大學學士班(不含空中大學)肄業,修滿二年級下學期,因故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持有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 若是法規更改之前,我於四上未滿的時候休學(也就是今年1月底休學), 應該是只能報考103學年度的二技入學考試吧。 但是修改過後多了第十條 第十條  本標準所定年數起迄計算方式,除下列情形者外,自規定起算日,計算至報考 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一、離校或休學年數之計算:自歷年成績單、修業證明書、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所載 最後修滿學期末日,起算至報考當學年度註冊截止日為止。 ^^^^^^^^^^^^^^^^^ 因此應該就可以從去年六月(三下已滿,四上未滿)開始計算一年吧? 因此我可以報考102學年度的二技了。這樣對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159.15.99 ※ 編輯: pecos 來自: 49.159.15.99 (04/13 23:17)

04/13 23:48, , 1F
看你修業證明書怎麼寫啊 如果是寫你三下離校 的確就是從三下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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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後算到今年9月註冊日→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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