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有關民法概要
各位學長姐好~
我是今年轉入公行組的郭芝明
今天去參加迎新活動的時候,有學姐建議若不想修太辛苦的民法概要(聽說黃錦堂老師
的課考試不好準備)
也可以選擇管院開的民法概要,可是我在課程網上看到有民法概要跟民法概要乙
這兩種類似的課程,請問他們可以相抵嗎?然後有什麼差別阿?
然後除了黃錦堂老師開的課是2學分以外
其他的民法概要都是三學分,那多餘的一學分是不是又不算數啊??
以上問題,麻煩各位學長姐同學們解惑囉!!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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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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