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mjh影射本人之暱稱

看板PoliticLaw作者 (FENOR)時間14年前 (2009/09/25 12: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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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已無任何容忍之必要, 之前本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之姑息心態是我的錯誤, 本人認為在姑息下去實有不妥。 我向小組長提出申請,要求mjh在本群組發言時必須修改他的暱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3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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