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扁板版主taligent雙重標準
※ 引述《qq1357913579 (難得赤子心)》之銘言:
: ※ 引述《djcc (道見萬物滅 殺生始元)》之銘言:
: : 好慢喔 這件案子能夠快點給個結論嗎?
: : 另外T友看來只想跟版主對話 麻煩版主請T友趕快說明解釋好嗎?
: : 定個清楚的規矩有這麼難嗎? T友判決 乎重乎輕有時還雙重標準 真是要不
: : 強調一次 我是要來解決問題的 替版友們解決不公平的待遇
: : 給T友一個台階下 只要把廢話文連發定義說清楚規矩定好
: : 把我的廢文連發跟人身攻擊分開重新判決出來 補判sshsshssh相同之廢文連發
: : 我與sshsshssh爭吵那篇才是廢話 其他篇的那2句推文絕不是廢話
: : 這是對我的汙辱 我強烈要求T友道歉 另外並接受我底下這個建議
: : 以後以相同標準檢視並執行版規 我就不計較T友這次判決與認定不一的雙重標準
: : 這個建議就是 請扁版把不同的判決分開 這樣才會判的一清二楚
: : 把水桶日期定死 一切從輕判決 不然就都從重判決
: : 例如人身攻擊 不要水桶3天~2週這麼大Range的判決 一次都判固定天數不是很好嗎?
: : 又不是真正刑事民事案件 版上幾分鐘就認定判決出來 這種判決絕對會乎重忽輕
: : 上個月跟這個月不一樣 上個禮拜跟這個禮拜不一樣 把判決Range定死
: : 就不會有個人因素使判決雙重標準出現 只剩下認定有無雙重標準的問題了
: 我也覺的無須range 如有range 那又是如何判定才標準..才公平
: 重要的是規定廢文...挑釁文..而且處罰以一篇文章一次累積...
: 這樣才不會造成分篇廢文或挑釁只得到一個處分
浮出.......勿忘我........
這篇有了結論了嗎..........
怎麼有被遺忘的感覺........
煩請版主儘快抽空處理一下......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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