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roma版版主hne處分不公

看板PoliticLaw作者 (recta sequi)時間18年前 (2005/09/19 22:22),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4/14 (看更多)
※ 引述《Iamaidiot (俗辣)》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recta sequi)》之銘言: : : 組務這樣處理我認為有點問題待商確 原告方雖然可以用不再犯保證來解除處分 : : 但原告方亦可有選擇不保證並尋求救濟的權利 並不應該以原處分做成機關 : : 自行制定之附負擔解除辦法而剝奪其向組務尋求救濟之可能 : : 批踢踢的申訴制度採取分層負責制 假如率爾即進入群組方面申訴 : : 將對體系的分層運作產生衝擊 : : 假如組務方認定版務所做出的附有負擔之解除辦法在實體(而不僅在程序上)可運作 : : 組務應該直接對原告做出不受理處分 : 我不是法律人出身,您這篇文章讓我有幾個疑惑 : 提出疑問時若在解讀文章或邏輯引用出現錯誤,請您不吝指正 : 1 : 您的意思是說hrpe兄固然可以選擇立切結書後解除所受處分 : 但也可選擇不接受hne兄的提議直接向我提出申訴 : 我不該因為hne兄已提供解套方式而取消hrpe兄到此申訴的權利嗎??? 是的 : 2 : 批踢踢的申訴制度的確採板主->組務->群組長->站內法務之分層制度 : 這個案子在我這邊的觀察重點在於hrpe兄是否已造成板面秩序的影響 : 推文娃娃在我來說已造成閱讀的困擾(不只一人使用這技術的時候更是如此) : 因此我可以接受板主抓"最後一根稻草"的作法 : 只要從此以後板主能用同樣的標準取締這案子之後出現的所有推文娃娃,我不會干預 : 在此情形下一開始便不考慮推翻判決(會採取的作法是"日後"板主行事不公時加以干預) : 但既然hne兄選擇給與各讓一步的機會,便順水推舟請hrpe兄接受這個提議 : 這不也代表組務方不受理申訴的立場嗎??? 但這等於是因為hne同意讓hrpe有簽結不再犯或被處份這兩種都是施以負擔的選擇 今天hrpe申訴到組方正明示他對於這兩種選擇都感到不滿 小組長應該做的應該是審查版務執行的實體問題 而不是去討論甚至要原告簽切結書 這應該是分開的兩件事 而就實體而言 由於版規並未對推文娃娃有明確規範 版主引用的版規是超出字義範圍的 馬版又不存在如謝版的開放性版規(雖然這種開放性規定的妥當性是值得檢討的) 因此hne所為之處分實為裁量之濫用 至於是不是"最後一根稻草"我看不出有討論的必要 因為版規沒有賦予版主的權力 版主本來就不該行使 : 在此情形之下請hrpe兄在不接受組務立場的前提下向群組提出申訴 : 我看不出對分層體系造成衝擊之可能 承上 組務應該將重點擺在實體問題上 分層的目的就是讓更接近個別看版的小組長 就其實體問題與程序問題一併進行簡查 小組長原有的判決說理是不足而欠考慮的 僅因程序問題就不受理本案而使本案需上訴至對看版實體狀況更不了解的站方法務 將使分層體系造成衝擊 : 3 : 完全看不懂倒數第二句,尤其是這部份:<在實體(而不僅在程序上)可運作> : 能麻煩您解除我的疑惑嗎 我的意思是 在檢討完版規是否給予版主直接對使用推文娃娃者進行(刪文外)處份的權力後 小組長應該直接明白表達不受理 以有解除辦法就做為理由並不妥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91.60
文章代碼(AID): #13Bic_jR (PoliticLa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3Bic_jR (Politic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