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Policy ]
討論串[構想] 每2年選半數席次的立委,一任4年.可行嗎?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時間16年前 (2010/01/10 00:2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我認為這種半個任期改選半數的主張. 往往用在具"穩定"與"諮詢"性質的上院(參議院). 不適合用在必須時時反映即時民意的下院或一院制國會. 但是,如果就台灣這種"特殊"民情 或許這是個好方法. 然而我認為最好的方法 不如設置兩院制 一院每四年普選 另一院每兩年改選三分之ㄧ. 或者成立一個由法官與特任
(還有35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oukoferng (彭淮南:我只是個公務員!)時間16年前 (2010/01/09 21:2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制度的設計有其背後的精神. 要有相對應的制度,才知道想要甚麼. 當然當年的修憲是完全違背原本的目標. 我建議你可以補一些為什麼想要這麼做的理由.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10.138.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ooo (DDDDDDD)時間16年前 (2010/01/08 20:55),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一樣是採用單一選區兩票制,最好是改成聯立式的兩票制.. 改成2年選一次,好處是,若是有真正的遺珠之憾,不用等4年,可以提早. 為民服務.同時每2年更新一次民意,也能讓執政者有所警惕.由於每次. 只選一半的人數,可以放大選區,增加買票的難度.. 至於第2張政黨票開出的政黨比例,要以半數來算還是全部來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