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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構想] 每2年選半數席次的立委,一任4年.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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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種半個任期改選半數的主張. 往往用在具"穩定"與"諮詢"性質的上院(參議院). 不適合用在必須時時反映即時民意的下院或一院制國會. 但是,如果就台灣這種"特殊"民情 或許這是個好方法. 然而我認為最好的方法 不如設置兩院制 一院每四年普選 另一院每兩年改選三分之ㄧ. 或者成立一個由法官與特任
(還有35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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