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全球經商環境評比,臺灣排名第15名

看板Policy作者 (zxcvxx)時間6年前 (2017/11/06 17: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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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全球經商環境評比,臺灣排名第15名 http://bit.ly/2znghbF 世界銀行於今(2017)年10月31日發布《2018經商環境報告》(Doing Business 2018),於 190個經濟體中,我國經商便利度(Ease of Doing Business, EoDB)全球排名第15名,相 較去年第11名退步4名。 今年全球排名前10名經濟體分別為:紐西蘭(1)、新加坡(2)、丹麥(3)、韓國(4) 香港 (5)、美國 (6)、英國(7)、挪威(8)、喬治亞(9)、瑞典(10);前3名經濟體排名與去年相 同,喬治亞進步7名首次進入10名內。我國排名第15名,優於加拿大(18)、德國(20)、馬 來西亞(24)、法國(31)、日本(34)及中國大陸(78)。 ㄧ、我國今年經商環境評比簡析 臺灣10項評比指標,今年排名依序:「電力取得(3)」、「申請建築許可(4)」、「執行契 約(10)」、「開辦企業(16)」、「財產登記(18)」、「債務清理(20)」、「保護少數股東 (24)」、「跨境貿易(55)」、「繳納稅款(56)」及「獲得信貸(90)」。 「跨境貿易(55)」及「執行契約(10)」二項指標被世界銀行認列為有助提升經商便利度的 「正向改革」指標,較去年排名分別進步13名及4名。世界銀行報告指出,在「跨境貿易 」方面,臺灣推動原產地證明電子化,有利提升出口貿易便利度;而在「執行契約」方面 ,司法院完成線上起訴系統建置,有利提升法院解決商業紛爭的效率。其中,我國「執行 契約」指標首次進入全球10名內,創歷年最佳全球排名。 另有「開辦企業(16)」(Ó3)及「債務清理(20)」(Ó2)等2項指標排名小幅推進,而「申 請建築許可(4)」(i1)、「電力取得(3)」(i1)、「財產登記(18)」(i1)及「保護少數股東 (24)」(i2)等4項指標排名微幅下跌。此6項指標世銀評比結果與去年相同,故指標排名之 升降係受其他經濟體指標排名變動影響所致。 我國今年經商便利度(EoDB)全球排名由第11名下跌至第15名,主要是受「獲得信貸(90)」 ((i28))及「繳納稅款(56)」(i26)二項指標表現影響。說明如下: (ㄧ) 「獲得信貸」指標分成「法定權利指數」及「信用資訊指數」。「法定權利指數」 係評比各國動產擔保交易制度便利企業取得融資的可能,及其他法制對擔保債權人的保障 。該指數滿分12分,我國今年分數由4分降為2分,主要係因我國擔保債權人未能優先於國 家稅捐權或勞工薪資債權受償,世界銀行認為不利於擔保債權人權益之保護。不過在評比 各國信用徵信機構之信用資料庫完備度的「信用資訊指數」方面,我國金融聯合聯徵中心 (JCIC)表現優異,已連續4年獲得滿分8分。 (二)「繳納稅款」下滑主要原因係公司報稅後之營業稅退稅,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審計所 需時間過長,致細項指標「申報後程序指數(滿分100分)」由去年90.8分大幅降為63.2分 。 二、未來推動改革規劃重點 國發會表示,檢視今年評比報告內容,顯示我國經商環境法制仍應持續推動改革,提升經 商便利度。國發會後續將進一步會同相關機關推動以下列改革: (ㄧ)「獲得信貸」:協調金管會推動動產擔保制度改革,便利企業取得融資並擴大投資臺 灣。 (二)「繳納稅款」:協調財政部檢討「申報後程序指數」,以簡化完成營業稅退稅及營利 事業所得稅審計所需程序。 (三)「跨境貿易」:協調財政部、港務公司等相關機關檢討簡化出口HS85(電子產品)及進 口HS8708(汽車零件)跨境通關程序,並進行案例追蹤研究。 (四)「開辦企業」:檢討縮短利用網路申辦公司的審查時間,並廢除檢附公司印鑑卡制度 ,以鼓勵創新創業。 表1 《2018經商環境報告》前30名經濟體排名變動 https://imgur.com/E2hAoa9
表2 《2018經商環境報告》臺灣指標排名變動 https://imgur.com/WQxYznv
表3 近9年臺灣經商環境改革排名變動 https://imgur.com/L0EI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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