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環境信託「讓售文件」 待解的謎題

看板Policy作者 (Rejoyce )時間14年前 (2010/07/22 23:4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Ecophilia 看板 #1CI6W1_0 ] 作者: Waitingchen (Rejoyce ) 看板: Ecophilia 標題: [新聞] 環境信託「讓售文件」 待解的謎題 時間: Thu Jul 22 23:47:10 2010 來源網址:http://e-info.org.tw/node/57566 【特稿】環境信託「讓售文件」 待解的謎題 本報2010年7月22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21日內政部「濁水溪海埔地公益信託」審查結果記者會上, 內政部次長對於彰化海岸重要濕地要不要保育,無法正面 回答。如果連這個問題都回答不出來,那麼國有財產局 (國產局)說:「本案範圍內國有土地如以保育為主, 建議仍應維持國有予以管理之」。國人該怎麼看待?人民 第一次公益信託,身為主管機關的內政部,又將導引出 什麼樣的歷史新頁? 內政部一面承接此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責任,一方面 又要求先取得國產局國有土地轉讓文件,撇清責任, 並強調一切「依法行政」。 環境信託「讓售文件」的謎題 請問,國有土地轉讓的要件為何?國產局主任秘書陳秀琴 表示,土地申購人必須具備自然人或法人身分,以及相關 法律的形式要件與資格;除非有特別法,否則購買國有 土地都必須依據「國有財產法」。以國光石化為例,除了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還需搭配「國有財產法」第52條。 而國產法未規定之事宜,則可依據其他法令國有土地購買 轉讓的相關規定申購。 為了了解內政部審理濁水溪海埔地公益信託結論中之 「洽國有財產局取得可完成讓售相關證明文件」之具體內容, 記者詢問內政部發言室,發言室表示由營建署回答較為具體, 截稿之前,未聯絡到城鄉分署長。詢問國產局,陳秀琴無法 回答具體內容。他說,一般進行國有土地轉讓,需主管機關 核准文件、按照價格繳費後,由國產局出具「產權移轉證明書」, 才算完成土地取得之要件。 以本案而言,應依據《信託法》公益信託專章找到轉賣土地 之法源依據,據此完成核備文件,經主管機關核備,再由 國產局出具相關證明。陳秀琴語帶保留,仍認為應以內政部 之意見為準。 內政部做出「讓售相關證明文件」的結論,截至目前,沒有 部門代表可以回答具體內容是什麼。 依法行政不夠積極 「全民來認股.守護白海豚行動」志工媽媽張育憬就提及所謂的 台灣之光,如網球選手盧彥勳、時代雜誌選為百大影響當代的 人物陳樹菊、世運會中奪冠的中華女子拔河隊、麵包師吳寶春 揚名國際等,沒有一位是政府栽培出來的,他們都跑在政府之前。 這些人若只是因循成規,等著政府栽培,就不會熠熠發亮。因此, 對於跑在政策前面、具公共利益的行動,政府是否該調整速度, 努力跟上,並且成全呢? 本項公益信託案,公益性明確,是為了保護被學者認定為國際級 濕地,對抗工業開發。《國土計畫法》(草案)第一條也明訂 「有效保育自然環境」列在經濟以及社會文化發展之前。站在 保育立場,內政部「依法行政」,難道不就該證明,若不通過 本案,有其他的保育替代方案? 當國光石化說「保育白海豚是政府的事情」,執意開發,民間 環保團體卻努力集氣保育白海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 該不該成全,完成這件歷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台灣未來空白的 歷史,內政部要寫入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7.78.164.9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7.78.164.94
文章代碼(AID): #1CI6WFjn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