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政治性修法:集遊法修正提案

看板Policy作者 (神手回來大家回神)時間17年前 (2008/11/13 22:41), 編輯推噓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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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草莓族群的最愛:修改舊時代的集遊惡法。 據聞內容是由集會遊行運動前申請路權,變更為民主國家的報備上路制度。 我以為邁向民主法治是必然趨勢。 然而,是否台灣適合一切作為有樣學樣,仿照外國的法治標準, 即使修正幾項惡法,仍舊存在極大的疑問! 譬如說,美國法律規定人人合法適度擁有槍枝,僅受到條件管制登記備案。 台灣是否可以考慮仿照美國制度,修正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不當限制的惡法 ,讓藍綠統獨爭議來個真正的街頭大對決。鹿死誰手,誰能倖存就決定於 數個星期之間的街頭巷戰。豈不合乎懷有統獨情結人的喜好和需求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56.46

11/14 10:06, , 1F
台灣的的宿命-> 政府濫權後, 權力被要求收回
11/14 10:06, 1F

11/14 11:39, , 2F
你以美國槍枝法為類比完全不合邏輯,請舉證無須修集遊法的理
11/14 11:39, 2F

11/14 11:40, , 3F
再來討論.或是你認為集會自由不適用於台灣之理由
11/14 11:40, 3F

11/14 11:51, , 4F
集會遊行不是沒有自由,只是受到相當的管制
11/14 11:51, 4F

11/14 11:51, , 5F
目前反對者反對的都是那種無限上綱的無限自由
11/14 11:51, 5F

11/14 11:52, , 6F
但遺憾的是鼓吹者都將其上綱為有與無的問題
11/14 11:52, 6F

11/14 12:28, , 7F
所以不如總統出來道歉, 然後不修法
11/14 12:28, 7F

11/14 12:28, , 8F
其實執法尺度改一下就沒有現在的爭議
11/14 12:28, 8F

11/14 12:51, , 9F
現行集遊法有許多高度受行政裁量決定的部份. 應該限縮之.
11/14 12:51, 9F

11/14 12:51, , 10F
不過講到法律嘛... 小的不敢造次:P
11/14 12:51, 10F

11/16 12:02, , 11F
最矛盾的當然是又要道歉又要修法, 難怪當今總統不依
11/16 12:02, 11F
文章代碼(AID): #1973oRTD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