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財部:營運總部免稅範圍太大

看板Policy作者 (心靜止水)時間17年前 (2008/04/29 11: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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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2008.04.29 財部:營運總部免稅範圍太大 【王信人/台北報導】  經濟部工業局主張在98年以後保留營運總部的免稅,財政部表示,現行我國營運總 部的免稅範圍太大,一般國際做法頂多是只有給予海外投資的股利免稅,我國卻一口氣給 了三大項,應該要拿掉,不過,一切要等新部長李述德上任後才會談。  對於未來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到期後的稅制改革,李述德則表示,目前問他這些問題 太早了,稅制改革的問題,會在成立的賦稅改革委員會中討論。  財政部表示,現行促產條例給予營運總部的權利金免稅,等於母公司給關係企業免 費使用研發成果;給予營運總部的管理開發支出免稅,也等於母公司對關係企業的管理服 務是免費,都屬於國際上有訂「移轉訂價」國家的查核範圍,台灣免稅,但「關係企業」 所在的外國政府會課稅,我國讓出課稅權給別的國家。  例如,台灣公司轉投資大陸子公司,因為台灣有營運總部,股利、權利金、營運管 理免稅,如果子公司因此把盈餘留在台灣,把費用放在大陸子公司,則中國稅局會查該台 商公司的移轉訂價,調高盈餘,補課所得稅,對台商子公司不見得有利。  如果台商因為營運總部免稅而把盈餘匯回台灣,也是先被國外課過稅的盈餘,台灣 財政部卻課不到稅,但這些資金常常來來去去,未必會留在台灣投資,除非有利於投資的 特別設計。所以營運總部保留免稅,和投資台灣是二回事。  經濟部工業局同時希望保留國際物流中心的免稅,財政部則表示,國際物流中心就 是「在國內有營業場所」,在國外都有課稅,我國只有對其利潤貢獻度課徵千分之3,財 政部願意更合理、降稅其稅負,但不能再完全免稅,對其他國外投資都課稅,唯有對此免 稅,也不公平。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10+122008042900603,00.html -- 趕路的人看不到沿途的風景,所以我總是慢慢地走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23.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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