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2014年臺北市棒球聯賽即日起開放報名
2014年臺北市棒球聯賽
報名簡章及競賽規則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台北市棒球協會。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體育會棒球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水利處、臺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臺北市士林區體育會、
社子島棒球聯盟、大專校友棒球聯盟、週末乙組棒球聯盟、臺北市立重慶國民中學、臺北
市立陽明高中、臺北市立社子國民小學。
四、指導單位:台灣棒球聯盟、臺北市體育總會。
五、開幕時間:2014年7月20日(星期日)上午10時30分。
六、開幕地點:社子島棒球場
七、比賽地點:天母棒球場、社子島棒球場
八、報名地點:台北市棒球協會行政組何宜芬 電話:2810-1410
方式:一律採電子檔報名:請mail至:yifen0415@yahoo.com.tw
九、截止報名:即日起至2014年6月13日止。
十、報名隊數:分公開組、社會乙組及大專乙組共100支球隊。
十一、報名費:報名費2000元、保證金3000元,共5000元。(若開幕未達大會規定人數(8
人)及比賽沒有無故不到場參賽,保證金於預賽後向本會辦理退費。)
繳費方式:
1.匯款:陽信銀行【 社子分行】(銀行代號:108)
匯款帳號:00842-021486-9 戶名:台北市棒球協會。
2.親自本會繳交報名費
十二、領隊會議:2014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7:30假台北市社子島棒球場召開。
十三、球員資格:
1.公開組:
(1)凡中華民國國籍年齡滿十八歲以上(85年以前出生者)。
(2)職棒退役兩年及現役甲組球員均可報名參加。
【職棒退役未滿兩年不得參加】
2.社會乙組:
(1)凡中華民國國籍年齡滿十八歲以上(85年以前出生者)。
(2)職棒退役及現役甲組球員均不可報名參加。
【現役甲組球員之定義為年度制,若因畢業或一年內退役請出俱註銷甲組證明】。
3.大專乙組:
(1)凡報名大專乙組之球隊需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供備查。
以上未符合之球員資格、經查獲下場比賽、大會有權沒收比賽及保證金。
十四、比賽規則:採台灣棒球聯盟棒球規則。
十五、比賽用球:台灣棒球聯盟比賽指定之硬式棒球。
十六、比賽用球棒:公開組、社會乙組採木棒;大專乙組採鋁棒。
十七、獎勵辦法:團體獎取前三名:冠、亞、季軍。
個人獎:教練獎一名、投手獎一名、功勞獎一名、全壘打獎一名、
打擊獎取前三名。
十六、比賽制度:採分組循環。
(一) 1.比賽時間預複賽兩小時半、七局制(時間以大會記錄時間為準);準決賽及決賽無
時間限制,複決賽分出勝負為止。第八局採強迫取分,打擊7、8、9棒站滿壘,從第一棒
開始打擊)。
2.預賽採和局積分制。
(二) 各隊須於賽前十五分鐘繳交攻守名單(並同時請繳交球員駕照、身分證或健保卡等有
照證件供大會記錄人員核對球員資料)。
(三) 各場次比賽等候時間為十五分鐘。不得有特殊情況再延長時間,事先來電大會一律
不接受。
(四) 四局相差10分、五局相差7分即提前結束比賽。
1.勝者得2分、和者得1分、敗者得0分。
2.積分最高者晉級、【積分相同者先比總失分,再比總得分】、上述辦法均未分出勝負最
後以擲銅板決定。
(五) 比賽中如遇雨,一局內重賽,二局第一球投出開始至四局得以保留,擇期補賽時必
須保持原定出賽之攻守名單九人,同時裁判須依原來裁判。
(六) 比賽滿四局以上即可由主審裁判裁定。
(七) 出賽人數不足九人或服裝不整比數以7:0計算棄權比賽。不列入成績計算
(八) 各隊須著同款式棒球服裝出賽,須要有背號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含球帽、吊襪、
腰帶顏色須相同),服裝不整者,禁止出賽,請裁判嚴格執行。
(九) 球隊所寫的攻守名單上預備球員為比賽之預備球員,如果未填寫預備球員如同沒有
預備球員。
(十) 教練或經理應著同款式球衣,方可進場,執行職務。在攻守名單經理(教練)欄處應
由經理或教練簽名。抗議權以攻守名單經理或教練欄處簽名為準,其餘皆不為裁判接受。
(十一) 教練及經理限一人進場做暫停,教練兼下場球員者,以教練之暫停論。
(十二) 球隊依照排定時間出賽,而未出賽者,經主審裁判計時十五分鐘內無法出賽者,
由主審裁判宣判為棄權比賽。
(十三) 若比賽中球員或球隊有違反運動精神、打架、滋事、辱罵裁判者,應宣判沒收比
賽。
(十四) 嚴禁球隊球員跨隊、冒名頂替或有資格不符之球員參賽,不必經過對戰球隊教練
提出抗議,如經查獲屬實大會有權直接裁決沒收比賽,分數以7:0計算誇隊隊伍為敗場。
(十五) 無人在壘,投手接至捕手之傳球後,20秒內並投球。若違反之規則者,主審得宣
判〝一壞球〞。此20秒為主審裁判之認定20秒。
(十六) 守隊每局內野手(含捕手)至投手丘處限一次,第二次則記教練對投手之暫停一次
。同一局教練對同一投手之暫停限一次,同一局第二次隊同一投手之暫停則需更換投手。
整場限三次內野會議。
(十七) 攻隊每局限一次暫停;同一局對同一打者,守方不得作第二次對同一投手之暫停
,違者者,則勒令教練退出比賽,並在此打者打擊完成後,投手應調換退出比賽。
(十八) 球隊在比賽中,休息室內禁止喝酒,履勸不聽主審有權沒收比賽。
(十九) 捕手須具備有合乎標準之頭盔,面罩,護喉,護胸,護襠及護膝等防護裝備時方可上
場比賽,否則缺任何乙項時,聯盟得沒收比賽資格。
(二十) 1.投手於正規投球時,不論故意或非故意直接擊中擊球員頸部以上時一律強迫更
換投手,但該投手可就任何一個守備位置。
2.先發投手如有3次投出觸身球時,一律強迫更換投手。
3.後援投手如有2次投出觸身球時,一律強迫更換投手。
(二十一) 為了建立清新健康且強而有力之棒球理念,若為反下列行為時球隊或球員將永
不得參加台灣棒球聯盟、台北市棒球協會及社子島棒球聯盟所舉辦之任何比賽。(第一次
警告,第二次執行)
1.球隊於比賽進行中,有打放水球或故意拖延時間,違反運動精神時沒收該球隊比賽,判
定7:0輸球。
2.球隊不服裁判之判決且口出穢言,或教練對裁判作人身攻擊之意圖時,判定球員或教練
驅逐出場。
(二十二) 出場比賽時球員要自備身份證件或駕照等有照證件以備查驗。
(二十三) 進攻球員打擊出去往壘包跑時故意把頭盔撥掉直接裁定出局,但比賽還是進行
。
(二十四) 為響應乙組棒球之宗旨,增列球員靈活調度,凡比賽進行中如場上球員受傷,
由裁判認定的確需下場休息,若該隊已無預備球員替補,可由先發替換下來的球員優先替
補(注意:投手只能擔任野手)
(二十五) 本次賽事大會只投保球場設施公共意外險、參賽球員請自行加保,另球場週邊
紅線,請勿停車,如遭球擊中不予理賠。
(二十六)遇雨天比賽與否,請早上6點30分電話詢問場地組,或上台北市棒球協會官網查
看。
(二十七)本辦法如有未盡宜之處請多包涵,並隨時由大會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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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問的是 有沒有鄉民對可以組一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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