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了快兩年,上個月在一起,昨天晚上分手...
很想問這招是哪招?
只是看到我唉鳳手機的殼有脫落,就特地騙我說下午要
去買衣服跟飾品,在苗栗的手機店跑遍妳都找不到我們
曾經看過我喜歡的那一款手機殼,之後騎車來回去新竹
大遠百我們看的地方買,買的時候還假裝是自己要買問
我顏色,最後被我發現原來是要買給我我才說出我喜歡
的顏色。
當下超級開心,可是除了開心更覺得妳很貼心!為了要
親自拿給我還算好上班前幾十分鐘的時間來找我,為的
是拿給我看到我的表情跟開心的樣子,我真的好開心!
因為妳記得我隨口說的東西,騎車來回要一個多小時,
我能不感動?要不是我全身因為運動濕透了我真的很想
給妳一個大擁抱。
半夜傳簡訊給我說男朋友發現我們的事情,男朋友?我
不就是男朋友嗎?怎麼會被我發現?這連李組長眉頭都
不用皺我就知道事情不單純...
朋友都說妳跟我玩玩,可是玩玩有必要做這麼貼心的事
情嗎?要是是玩玩有必要每天跟我用whatsapp傳了上百
封簡訊?要是是玩玩有必要出門、上班、上課、回家、
去哪吃飯都一一跟我報備?
在一起之前因為某些誤會我們沒聯絡,後來妳告白的當
天坦承的告訴我不習慣沒有我的日子、很不能適應沒有
我的日子,天天看我FB跟whatsapp的暱稱變化,最後跟
我說:
不管!反正你是我的!你就是(男朋友)!
處女女... 我承認我輸了,因為我比妳更認真,但是我
卻被妳一腳踢開了。
--
這就是我給妳的答案,這是我所無法強求的
緣分,而且說不定其實我們本來就沒有緣份
,沒錯...可是...就算是這樣子,我還是很
慶幸能夠遇見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80.21
推
09/16 00:32, , 1F
09/16 00:32, 1F
→
09/16 00:41, , 2F
09/16 00:41, 2F
→
09/16 01:46, , 3F
09/16 01:46, 3F
→
09/16 01:50, , 4F
09/16 01:50, 4F
→
09/16 02:29, , 5F
09/16 02:29, 5F
推
09/16 08:44, , 6F
09/16 08:44, 6F
→
09/16 09:15, , 7F
09/16 09:15, 7F
→
09/16 09:16, , 8F
09/16 09:16, 8F
→
09/16 09:17, , 9F
09/16 09:17, 9F
→
09/16 09:18, , 10F
09/16 09:18, 10F
→
09/16 09:18, , 11F
09/16 09:18, 11F
推
09/16 11:09, , 12F
09/16 11:09, 1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