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亞蒓夫婦被控涉貪 4月19日一審宣判
【記者曾錦華屏東報導】屏東市長林亞蒓與夫婿陳俊良被控貪污案,屏東地方法院經過14
個月的審理,已於3月1日辯論終結,將於4月19日下午4時宣判。據了解,本案唯一在押被
告陳俊良,被羈押16個月後,已於2月15日以200萬元交保,當時被認為是結案的徵兆。
檢方指出,屏東市長林亞蒓的丈夫陳俊良涉嫌虛設屏東市新世紀婦女服務協會等5個協會
,沒有實際運作,也未召開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及辦理相關活動,即在95年至102年間
,藉由時任縣議員林亞蒓有補助款建議權機會,由他自行填載林亞蒓姓名,或由林亞蒓出
面交換取得其他議員的建議款額度後,由他向黃姓廠商取得內容不實的發票,並持申請資
料,連同建議箋送交縣政府申請補助,經核准的補助款959萬餘元,款項供做私人使用。
屏東地檢署於103年五合一選舉期間接獲市長候選人邱名璋方面的告發後,就指揮調查局
南機站偵辦。104年8月1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陳俊良獲准,並諭知林亞蒓和黃姓廠商各以
30萬元、10萬元交保候傳。
104年12月11日,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罪嫌將陳俊良、林亞
蒓提起公訴,另依商業會計法將黃姓廠商提起公訴。在押被告陳俊良經移送審理後,則被
法官裁定羈押禁見。106年2月15日,法官以陳俊良已無羈押之必要,裁定200萬元交保候
傳,累計羈押16個月。
新聞連結:http://news.e2.com.tw/utf-8/2017-3/9336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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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工作需要,正好3月1日人到屏東地方法院,想說找個法庭來旁聽看看,就碰到這場。
挺有趣的,是最精采的辯論庭,就是檢方跟辯護律師針鋒相對的時候,自己也做了一下
筆記,
檢方提出的論點:
http://imgur.com/a/jexZW
辯方律師的回覆,但是第三個我去大便沒聽到:
http://imgur.com/a/e47Hg
最後求刑:
http://imgur.com/a/56rLZ
法院旁聽真的蠻有趣的,不過屏東的法院好小噢,我只能站在門口旁聽。
以上純粹分享囉,本來今天想說看看有沒有新聞連結,結果只有這個簡體字的新聞網頁..
...,感覺沒甚麼在意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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