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轉讓墾丁包棟民宿兩晚
: 由於臨時取消去墾丁遊玩的旅程
: 但已付訂金6300
: 除非轉讓給人否則無法退回訂金
: 因此想徵求有沒有人2/3-2/4想要去墾丁遊玩住宿
: 您只要付3000訂金
: 剩下3300訂金由我幫您付
: 之後全部訂金6300民宿都會退還給您
: 意思是兩晚原本需要12000
: 現在您只要花8700就可以住到優質的兩晚包棟民宿囉
: 現在墾丁民宿住宿一票難求
: 不管是家庭旅遊或朋友旅遊
: 包棟民宿都是好選擇喲
: 不用怕被打擾!
: 意者請站內信 ,可議價
: 感激不盡
懶人包:旅館業收定金合理,但至多收總價的3成。
若客人付定金後取消住宿,則依提前通知的天數決定可沒收的定金。
相關法規請參考
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https://is.gd/MBabuE
1. 假設總價12000,民宿業者雖可事先收定金,但頂多收3成 ($3600)
若你住宿前就先付超過這金額,或甚至全額,
之後如要取消,業者溢收的錢必須無條件退還給你。
2. 住宿 02-03 開始,若今日(01-29)通知業者取消,算前5天通知。
業者可沒收6成定金,且應退還4成。換言之,你的損失為:
12000(總價) * 0.3(訂金比例) * 0.6(業者沒收比例) = $2160
(當然越晚通知損失越多,但不應超過總價的3成)
綜上所述,與其苦尋可能找不到的轉讓對象,而且還損失較多 ($3300)
不如直接向業者取消並要其退還溢收的住宿費與定金,或許是較可行的方法。
雖然法律有規定定金比例,但實務上很多旅館業者收定金不照規矩來,
甚至要事先付全額的也不在少數。
若照既定行程去玩倒也沒太大影響,大家相安無事;
但不幸要取消行程時,還是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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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圓滿解決~雖然有損失,但畢竟可歸責自己,2160就算包給業者紅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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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imari (36.236.46.197), 01/29/2017 17: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