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屏東兩間7-11不要去做~ 老闆黑心!

看板PingTung作者 (小瞇)時間14年前 (2010/08/11 19:35), 編輯推噓40(4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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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就不多說了, 廣東路交接中正路的7-11跟自由路交接中山路的7-11 如果有投履歷到這兩間,請小心老闆要求你們填寫的協議書 廣正店的7-11協議書裡面有鬼! 請在三注意,本人就因粗心大意填寫了 做了3個月都沒辦法領薪資,實在讓我火大! 先講廣正店的,我已經離開那一段時間了 有心的會發現,廣正店時常在徵求新員工,員工離職比就職的還多 老闆超黑心,說他嚴格也提不上來,整天沒事在家盯著監視器找你麻煩 我曾經因找零,臀部碰到後台,隔天老闆就已"我坐在櫃檯上"扣除我的薪資 要求他把監視畫面拿出來,他還說不要或者沒有之類的言語推託 酒類會莫名的消失,我不信兩三大罐的58高梁就在監視器面前消失了 一樣的要求監視畫面求證,一樣是推託~ 根本氣人! 在我要求離職的時候,他會要求你簽一張同意書 上面寫著"在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間,所有的過失以及任何損失願意承擔 如不願意承擔,本公司不負起該員工的薪資" 說這樣過不過分? 沒被求證過的損失物品要自己承擔才可領薪資 根本就是要員工自我抹黑,沒人性的店家! 恨 再來是中山店 我是中山店剛開幕的員工,一開始還無監視器 竊賊十分囂張,個人就抓了3-4個 年紀從13歲到56歲都有, 偷的就是菸、酒。 這間7-11是讓我個人性格大變的店 店家還算不錯,裡面有個皮膚較黑女同事要特別小心(我不確定他還在不再) 他的男友常常來店鬧場,有一次(算我不識相),不知道是同事的男友 同事男友: X! 叫XXX出來啊! (一臉醉樣) 我想說請他不要在這鬧事,我就回應他說: 先生,請不要在這鬧事好嗎? 會妨礙到其他 人 結果他跟我說他是誰誰大堂的朋友, 說敢擋他就是跟他朋友作對 心想他說的人也正巧是我的朋友,我就打了電話跟我朋友講,結果朋友根本不認識他 我就(白目)的回他; 你別假了,人家不認識妳! 別鬧了,快回家睡覺 似乎因為這樣跟同事結下大仇 再隔了兩個禮拜,店長用奇怪的語氣問我說"你會不會偷東西?" 我心想奇怪,為什麼要問我這樣的問題, 就回應店長說 不需要啊,我沒缺東西。 店長卻再次問我: 你有偷東西要承認喔, 偷東西是不好的行為 我就有點不悅的回應店長" 我為什麼要偷東西? 有什麼東西不見了嗎?" 店長沒回應,搖搖頭進去辦公室,直到晚上… 下班之前,店長跟副店長都來了 拿了個女性雜誌說" 你看這上面怎麼了?" 我看了一下上面的保鮮膜被撕毀了" 這包膜怎壞了? 上面有什麼被扯下來了嗎? 店長卻用很兇的語氣對我說" 上面的贈品被偷了,而且有你的指紋" 我被嚇傻了! 接著詢問上面有什麼東西被偷了? 為什麼說是我 副店長也用著「認定你就是犯人』的眼神對我說,"上面的睫毛膏被偷了" 我更加傻眼,為什麼我要偷睫毛膏? 又是誰說是我偷的 詢問之下,我的皮膚較黑的同事說是他想要那雜誌上的睫毛膏很久了,他正想買的時候 發現上面的贈品不見了,跟店長反應~ 我幾乎崩潰了, 我很不滿的想說請警察來評理,我跟店上的人大喊冤枉 我要打電話請警察評理, 在這期間我要求看監視錄影帶 店長說只能看XX日XX時的畫面,其餘的都不能看 就當我們看了這段錄影畫面,只看到我在雜誌上抹了一下 店長跟副店長還有同事,異口同聲的說" 你看,你就是這時候偷的" 我心更加不滿了, 明明單手抹過… 就可以把東西偷走 要是我那麼厲害,我怎麼還去偷條睫毛膏… 這擺明是冤枉! 在我大喊冤枉之時,警察趕到了 好幾台警察過來, 看著警察進來店內 開口的第一句話就讓我心寒了 警察A: X! 誰那麼晚打110啊,我想趕快回家睡覺啦 警察B: 趕快結束回家睡覺了(打哈欠) 警察C:店長是有人偷竊嗎? 我們趕快把那個人帶回去就可以了 ............... 這就是警察辦案的態度? 我跟警察講說,"電話是我打的,他們冤枉說我偷東西" 警察用很不悅的眼神回應我: 就是你打電話喔? 你不知道你爸現在很睏嗎? 打110是很麻煩的事情,要寫報告給上級交代, 這種小事情你們自己解決就好了啊 店長是哪位? 店長:我就是店長。 警察A: 店長我相信你啦, 看你要怎麼辦, 隨便你處置 (我就這樣被釘上了"你就是犯人"的標記在身上) 此時警察B小聲的跟我說"你就承認就好了啊,如果店方控告到公訴罪,你可就麻煩了" 我回說"我就沒有拿啊,為什麼要我承認,我幹麻偷一條我用不到的睫毛膏 警察B冷眼一擺"哼~ 這是幫你還不懂,你慘了啦! 我最後真的忍受不了的放聲大哭, 我明明就沒有偷,為什麼說我有偷 然後警察要求把整帶的監視錄影帶要回去, 店長卻回說這有商業機密不可外借 只能讓他看"我一手抹上雜誌"的畫面,這不就是百分百認定說我就犯人了嗎? 我不滿的大吼說要請議員來,也打電話給我的女友請求他找人協助我 等我女友到了之後,先問我怎麼了,再次要求觀看其他時間的錄影紀錄 卻一再被店長回絕,眼看我又再打電話請人過來 店長看事情越鬧越大,就跟警察講說" 好啦,抱歉打擾到你們了,事情我想辦法處理" 警察才就此撤離,說會保留這件案件店長隨時可以起訴我 事情才就告一段落了 當時的情況很亂很壞很糟糕,我已用最平穩最保守最中立的方式敘述當時的情況了 事情離現在已經有個2年了, 我自己是因為精神上平穩些才願意站出來敘述當時的慘況 事後店長還詢要我上班,可是我身心俱疲就要求離職了 事情發生後我一直無法平復自己的情緒,那種"被認定為犯人"的感覺很難受 警察處理事情的態度也是讓我非常受傷 ------------------------------------------------------------------- 我知道PPT的力量很大,或許可以為我平反當時的冤屈 可是在時間的洗滌下,我選擇放棄這平反的方式 只想告誡PPT的朋友們,簽下一份協議書的時候 要謹慎小心他所帶來的法律力量,也記得要以冷靜的心情去面對窘況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213.161

08/11 19:41, , 1F
好嚴重 不過是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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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9:41, , 2F
是PTT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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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9:46, , 3F
你敢保證你打的這篇字字屬實 那可以發八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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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9:48, , 4F
好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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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9:51, , 5F
剛剛有一點想幫轉 不過想想 還是原PO自己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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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9:51, , 6F
登入13次 第一篇 不是不信你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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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9:53, , 7F
屏東人推! 看了我也很不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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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9:55, , 8F
這些警察太混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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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19:59, , 9F
回一樓 那個不准拉ˊˋ我登入超多次的 上面才顯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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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10, , 10F
同一天的登錄只算一次...登再多也是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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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11, , 11F
在屏東很少去7-11,但會去的是廣X店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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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15, , 12F
廣X店老闆的作為早有所聞...大連路口那家好像也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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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17, , 13F
抱歉,是PTT,我自己才剛學會使用BBS之類的…還不太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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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17, , 14F
不過就打個工而已也可以搞成這樣 實在很誇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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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18, , 15F
我幫你轉八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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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40, , 16F
如果是我就繼續鬧大,鬧到事情真相清楚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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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40, , 17F
你可以轉上班族版~~保證有記者跟你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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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42, , 18F
小心駛得萬年船 (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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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52, , 19F
有些小7店家真的很雞歪.想當初我也是被加盟主提前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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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53, , 20F
警察真的很扯耶 轉八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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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53, , 21F
我直接告到總公司.結果加盟主被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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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0:54, , 22F
加盟主也退給我8千多元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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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18, , 23F
幫高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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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31, , 24F
幫高調.. 似乎是聽過不少類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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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35, , 25F
所以第二家電是遭到原住民同事的報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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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35, , 26F
感覺這兩家都是黑店 大家一起抵制 讓這兩家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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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37, , 27F
還好~~很少去這兩家消費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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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0, , 28F
還是轉八掛板吧 記者都在那邊找新聞...上次那篇馬鹿的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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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1, , 29F
就上新聞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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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1:52, , 30F
樓上是說那個很噁的滿地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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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00, , 31F
我想廣正店的事應該可以藉由勞工局處理~我當初打工上有些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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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01, , 32F
題~也是藉著勞工局的力量嚇跑壞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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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20, , 33F
那個原住民是不是有在板上被說態度差?
08/11 22:20, 33F
a5447: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8/11 22:36

08/11 22:40, , 34F
這種警察真是太糟糕了,水果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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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44, , 35F
如果是我 有多大就鬧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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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45, , 36F
遇到我他們這些人就慘了 發動魔法卡 使用各間媒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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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46, , 37F
就給他上水果跟電視外加去總公司投訴就可以啦就給他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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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2:46, , 38F
讓他永遠無法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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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ien:轉錄至看板 CVS 08/11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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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轉到便利商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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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1 23:52, , 40F
垃圾店家 原PO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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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0:51, , 41F
一定要鬧大阿 加油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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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1:09, , 42F
廣正店加盟主評價差不是第一次了 連物流公司的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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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1:10, , 43F
廣大店也是他的沒錯 不過好像是他開給某員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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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2:45, , 44F
===勞工局是在幫雇主的!!他們只會想辦法幫雇主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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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4:12, , 45F
指紋這件事也太誇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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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4:13, , 46F
這店長用肉眼就能辨識,那我們要電腦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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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4:25, , 47F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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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7:55, , 48F
如果是真屬實,原PO受的了我也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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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19, , 49F
還好2家小7中間還有全家~屏基旁還有萊爾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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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20, , 50F
我覺得如果是我被錯當是賊~我一定會把事情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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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8:21, , 51F
事情搞大之後~你會得到應有的尊重與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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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09:24, , 52F
我也是前員工XD 在那邊做真的是非常之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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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0:41, , 53F
文中的原住民同事,並無藐視原住民同胞,只是我不會修改
08/12 10:41, 53F

08/12 10:42, , 54F
對於用原住民形容同事的外貌,這樣的言詞我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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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0:43, , 55F
第一次使用PTT發表自己的言論,本人文采不佳,請多包含
08/12 10:43, 55F

08/12 10:44, , 56F
事情是真的,只是我打的很平淡,想說還是要給對方留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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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0:45, , 57F
當時沒想到該用正確的方式處理,事過已久還可辦理嗎?
08/12 10:45, 57F
※ 編輯: neptune06 來自: 114.33.220.127 (08/12 10:52)

08/12 10:56, , 58F
文章以修改了,謝謝各位教導我怎麼使用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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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0:58, , 59F
對於自己無禮的說詞讓人感到不舒服,個人深感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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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24, , 60F
謝謝您~
08/12 11:24, 60F

08/12 12:53, , 61F
妳當時報案的時間還有沒有印象? 先開哪三個警察的刀。
08/12 12:53, 61F

08/12 14:21, , 62F
我可以幫忙那個原住民同事的部份(默)
08/12 14:21, 62F

08/12 17:27, , 63F
第二間7-11讓我難過的是"沒有確切證據就認定人為罪犯"
08/12 17:27, 63F

08/12 17:28, , 64F
第一間則是老闆吹毛求疵,我到現在還沒領他的薪水
08/12 17:28, 64F

08/12 17:29, , 65F
第二間是之後懷疑同事污陷,店家為共犯,警察處事態度差
08/12 17:29, 65F

08/12 17:39, , 66F
我不反對轉載此文章,我個人無意鬧大,但內文是實情
08/12 17:39, 66F

08/12 17:40, , 67F
再來時間已過了約2年,時間已久我也不知是否可追討
08/12 17:40, 67F

08/12 17:41, , 68F
但對於PTT的回應,讓我十分感動,謝謝你們
08/12 17:41, 68F

08/12 23:47, , 69F
看他是哪個派出所的員警阿!! 去申訴他們,還有協議書真
08/12 23:47, 69F

08/12 23:48, , 70F
的別亂簽
08/12 23:48, 70F

08/13 20:26, , 71F
是"PTT"
08/13 20:26, 71F

08/16 01:41, , 72F
幫高調~
08/16 01:41, 72F
文章代碼(AID): #1COei0Q2 (PingT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