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道德的最基本論點 (The Minimum Concept of Morality)
最基本的論點現在可以以這樣非常簡要的方式呈述:道德至少就是一個以理性指引人
們行為的工作,也就是說指導人們在公平考量到每一個被影響到的獨立個體時,進行最有
理由被進行的行為。
另一方面,也對我們傳達了如何才是一個負責的道德行為人。一個負責的道德行為人
,就是那些會以公正無私的方式,去考量到每一個被行為影響到的獨立個體的﹔是那些仔
細過濾並分析事實的﹔是那些在名長是否行為原則是否合用之後,再加以套用的人﹔是那
些即使在之前的立場有可能被推翻的情況之下,仍願意「接受理由」的﹔更重要的是,是
那些願意依據這樣的考量而行事的人。
當然就如同我們所能預見的,並不是每一個道德理論都接受這樣的「基本論點」。我
們可以看到這樣的論點被以是種方式駁斥。但是那些不認同基礎論點的理論會遇到極大的
窘境。大多數的哲學家都注意到了這一點,而大多數的道德理論也都會多少接受這基礎論
點。而他們有所爭議的不在於基礎論點本身,而在於其解釋方式,或者是認為應當有所修
正以達到更善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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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算翻完了
有空我會在做一些修飾
下次搞不好會從第七章開始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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