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轉錄] 國家研究院罷免版主組規

看板PhD作者 (★來自星星的兔子★)時間8年前 (2016/05/02 09:26), 8年前編輯推噓11(1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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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cad-Affairs 看板 #1N9gn6hE ] 作者: kissinwang (★來自星星的兔子★) 看板: Acad-Affairs 標題: [檢舉] 國家研究院罷免版主組規 時間: Mon May 2 09:24:18 2016 申請罷免版主 連署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罷免版主連署 3.發起人須曾於該看版發表文章 並針對罷免理由曾向組務申訴或反應 (若文章於精華區或文摘則須告知小組長於何處以便複核) 並依罷免版主表格於小組發表 待小組長複核無誤,若無符合則連署無效。 程序 1.組務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及罷免理由認可『後』 請於Aboutnew版發表連署文章並進行 連署若未經組務確認程序 即逕行發起連署 組務應直接宣布連署無效 2.罷免版主審核通過並於申請人開啟連署後,組務應於該看板公告連署罷免訊息。 3.發起人需於罷免版主理由處寫明看版廢除版主理由。 連署受理之一般罷免版主理由包括:長期怠忽看版文章、文摘、精華區之管理, (即不事管理職務),長期未於看版內發表文章 看板討論脫序等。 發起人並必須於Aboutboard進行進一步舉證之說明。 小組長若對於該說明有疑義得於組務版提出疑問 並限定一定時間請發起人回應,若無回應與說明 組務得逕自宣布連署無效 連署無效之公告方式:於AboutBoards看版公告,並於AboutNew刪除無效之連署文章 連署人數及審核 1.連署門檻為贊成者超過或等於40個連署"且"大於反對連署 有效連署:﹝符合連署人資格之連署﹞ 2.連署申請人不得於組務版及該相關看板以外之其他看板 以任何公開或非公開方式進行不當拉票行為 經審酌有此一行為,組務得直接宣布連署無效 非連署申請人若有上述行為,則提報組務會議經各小組長投票決定連署效力 並公告最後結果於組務看板 3.小組長得參考連署進行時於組務看版之相關討論,決定最後是否執行連署結果。 對於連署結果之執行與否,小組長需於連署結束後兩週內進行公告。 若小組長之決定與連署結果相反,小組長必須於組務看版進行說明。 罷免版主失效期間特別規定: 1.同一發起人對不同版主之有效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 間隔計算方式以前次連署結束始開始計算之。 2.同一版主之有效罷免連署,兩次之間最短需隔一個月 (以前次連署結束始開始計算之),但若有特殊情況,新事由等等, 小組長得主動表示例外處理。 3.同一發起人對同一版主之罷免連署,提出審核後若不通過需經審核不通過公告之後 三個月(以審核終結並公告後始開始計算之),方得再度提出之。 廢除版主之執行: 小組長於組務看版進行公告,並重新設定版主 罷免板主表格   文章標題 : [罷免板主] ???板   內 文 :           罷免板主          (1)罷免板英文板名:          (2)遭罷免板主帳號:          (3)提議罷免者帳號:          (4)罷免板主的理由: -- -- ◢◤◢█◣ § telnet://bbs.bs2.to 個板 =>分組討論集=>私人話題=>食衣住行育樂Ψ§ ┌┌ ╮┌╮ ┌╮ => P_kissinwang 兔兔世界的當舖 K § ├┤┌╯┌┌ ┌┌╮┌┌╮┌┌ ┌┌╮┌┌ ┐┌─╮┌┌╮┌┬╮ _ ├┼╯ ├┤ ╰┴╮╰┴╮├┤ ├┤│├┤┐│┌┌┤├┤│├┤│ . /∕ ╰╯╰╯╰┴ ╰─╯╰─╯╰┴ ╰╯╯╰╯╰╯╰╯╯╰╯╯╰┴┤ http://kissinwang.ezyou.cc/ ~兔兔世界的王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50.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ad-Affairs/M.1462152262.A.ACE.html ※ 編輯: kissinwang (123.204.50.205), 05/02/2016 09:25:4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issinwang (123.204.50.205), 05/02/2016 09: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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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了 XD 程序好像不太對,這次連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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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XD 程序好像不太對,這次連署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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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審核通過之前,好像是該請 Zing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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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兄再開一次連署以防被挑程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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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刁罷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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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無視a板主長期以來亂刪文,判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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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怠忽職守不收精華的狀況,愛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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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怎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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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應該是重新開一串連署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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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之前的連署只是無效,沒有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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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這次緊急重開連署真的來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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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就真的要感謝 k 小組長把這篇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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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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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這個板是搞到亂來的人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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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次以「不干涉板主」裁決當皇帝,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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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還是會出現更多的a板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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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不用先過資格審就可以進行,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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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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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問題很大了,失效再重開有保護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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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浪費大家時間?還有記錄IP很煩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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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就搞過一次認為推文不算發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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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所以連署無效;但實際上推文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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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板規和站方認為推文視為文章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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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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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是國家研究院群板主MRZ也是有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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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歷史,可以看該板,被解職過、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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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爭議和警告還是能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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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現在推文算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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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規章失效期是針對有效連署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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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目前的連署是無效連署,應該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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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總之當務之急還是請 Zing119 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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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開一串連署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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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k大的確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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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認定以國研院組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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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大家發文章處理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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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笑死了,這篇罷免規定甚至寫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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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可以無視罷免結果,直接為跟罷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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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的處置,有沒有這麼皇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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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那個MRZ也是組務版各種鎖文就知道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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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ptt當土皇帝有什麼好玩,太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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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小組長提醒 我已經去連署新的罷免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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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這板這小組這群 這站立場就是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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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 管得怎樣多半不理才會一再有版主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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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拉不下 還有啥不是版主也能繼續留任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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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或更高位置的詭異規定 現在本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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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走程序 但是也許大家可以思考 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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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網頁或啥的成立討論區 作為最後的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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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板眾才有專板 沒有人來的PhD讓他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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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板也無妨 沒多久就會砍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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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啥 AboutNew 有兩篇罷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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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有後篇有效的才能加人 還是前篇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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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會否造成網友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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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因程序問題為無效連署,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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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9:27, , 55F
有效,不要跑錯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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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9:28, , 56F
任何意見表達要去5/2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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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無效罷免文的人數似乎還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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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的版主不能把該無效文刪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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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連組長都無權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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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板板主為群組長 有任何問題請洽群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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嘆氣 無效那篇又增到88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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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9:45, , 62F
樓上沒關係啦,有效的那篇人夠多就好(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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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9:45, , 63F
05/03 19:45, 63F

05/04 07:58, , 64F
連署人(無論正反意見)還要經過資格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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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4 07:58, , 65F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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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21:41, , 66F
ip 測試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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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 XDD 感謝 k 小組長還我們清淨的推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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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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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22:46, , 69F
感謝協助管理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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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確實方便許多,版面也比較清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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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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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00:22, , 72F
水喔 期待送不適任版主罷免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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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9gpUyh (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