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非新聞報導不得使用[新聞]為標題

看板Patent作者 (別再找我私奔)時間7年前 (2016/08/18 18:24),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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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主旨: 請勿濫用新聞標題 說明: 1.此公告後,除單純為傳達事實且有記者或媒體具名之新聞報導外, 不得任意使用[新聞]作為標題,違者逕行刪除。 (請改用別的適當標題) 2.本板為智慧財產權相關的看板,本應以更高的標準尊重智慧財產, 提醒板友,張貼、轉載或重置他人文章至本看版時,注意是否有獲得授權, 當你按下"Ctlr + p"要進行貼文時,亦有本站站方的警語出現; 本板沒有義務查證每一篇轉貼文章是否獲得授權,除著作權人要求外, 本板不會幫忙刪文,但再次善意提醒、宣導,請多尊重著作權。 orsonplu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72.20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71515892.A.6D1.html

08/18 22:03, , 1F
轉貼stpi文章的,我猜其本身就是stpi研究員
08/18 22:03, 1F

08/28 12:22, , 2F
新聞的定義是?
08/28 12:22, 2F

08/29 00:33, , 3F
請參閱說明1第1行
08/29 00:33, 3F

08/29 00:37, , 4F
徵稿提供資訊,並聲明刊載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說法或描述
08/29 00:37, 4F

08/29 00:41, , 5F
類似這種如同特稿、社論、評析,而媒體不扛查證責任的
08/29 00:41, 5F

08/29 00:42, , 6F
就不是新聞
08/29 00:42, 6F

08/29 00:45, , 7F
即便內容包含時事新聞之整理分析,仍然是一篇特稿
08/29 00:45, 7F

08/29 10:43, , 8F
瞭解,謝謝板大釋疑。
08/29 10:43, 8F
文章代碼(AID): #1NjOpqRH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