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智慧財產論壇

看板Patent作者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時間11年前 (2013/01/16 10:01), 編輯推噓5(5021)
留言2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智慧財產論壇 最近在討論 專利師改考科的資訊 然後微展開到如何強化專利師牌的價值一事 http://tinyurl.com/chb284t 裡面有先進提到幾點 (在第四頁) 1. 一個大所的掛名代理人一年可以代以數百上千件,這本身是很不切實際的事,如智 財局真要有所作為,可以從規範每一代理人一年的案件代理數量(例如120件,一 個月10件很夠處理了吧 2. 律師得代理專利申請? 麻煩智慧局幫幫忙,立個甚麼【律師辦理專利師業務辦法】 ,請這些大律師們去學分班修他二十個科技相關學分,再讓他送件好嗎? 舉例來說: ** 普通物理 4 學分 ** 普通化學 4 學分 ** 微積分 4 學分 ** 計算機概論 2 學分 ** 電子學/工程力學/物理化學/生物科技/基本設計/等等 6 學分 這樣不就有 20 學分了嗎? 這有很難嗎? 如果很難,就不要來搶專利申請的工作!! 個人覺得這些建議很有趣阿..... 大家覺得如何 討論一下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16.67

01/16 10:51, , 1F
我也覺得很有趣。還想請教高見?
01/16 10:51, 1F

01/16 11:35, , 2F
私以為 開放競爭才有進步 搶生意本來就是各憑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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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1:35, , 3F
不應一味地開外掛(立法)規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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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2:12, , 4F
代理數量限制這點不可取,專業科目普物普化選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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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2:13, , 5F
另外,那個甚麼辦法在法理上無法,除非先修改律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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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3:16, , 6F
律師表示:修法立法的都是我們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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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3:49, , 7F
律師法說代理依法得代理之事務,應遵守相關法令。
01/16 13:49, 7F

01/17 08:11, , 8F
私以為競爭需建立在合理的規範下才能達到競爭促進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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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12, , 9F
祉的目的;若是競爭者用不以增進專業的方式搶生意,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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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17, , 10F
反而適得其反(例如以喝花酒...等非提升專業方式搶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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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40, , 11F
推樓上 我也不認為這叫開外掛 而是在質與量上的衡平...
01/17 08:40, 11F

01/17 08:42, , 12F
台灣一堆不合格的人插手專利業務 早就是習見的弊病
01/17 08:42, 12F

01/17 08:46, , 13F
加上某些事務所(阿宏 妳媽在叫你)大搞所謂的血海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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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47, , 14F
餘毒所及 就使得原本該是良心事業的專利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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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47, , 15F
謝謝樓上k大。小弟4345便是基於此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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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48, , 16F
謝謝樓上k大。小弟4345文便是基於此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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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49, , 17F
變成 劣幣逐良幣 專利撰稿費無法提升 品質也相應下跌
01/17 08:49, 17F

01/17 08:50, , 18F
等等窘況 只要大家多探頭出來看看 就會知道這是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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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51, , 19F
當然一個專利師的合理年產量是可以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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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53, , 20F
只不過 總量管制也許是條可以用來作質與量衡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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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8:53, , 21F
我一直認為專利市場 並不能以一般消費市場觀之
01/17 08:53, 21F

01/17 08:55, , 22F
因為對(剛入門+初階)消費者(沒多少申請經驗的委託人)
01/17 08:55, 22F

01/17 08:56, , 23F
他們基本上不具備分辨 稿件品質好壞的能力...
01/17 08:56, 23F

01/17 08:56, , 24F
等到他們發現稿件很鳥的時 至少都是 2年以後的事
01/17 08:56, 24F

01/17 08:59, , 25F
這樣特殊的供需關係 如果要大張供需法則的大旗....
01/17 08:59, 25F

01/17 09:00, , 26F
只是沒有正視這個市場的特別性質的錯誤類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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