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專利師考試心得

看板Patent作者 (鈍石成器)時間11年前 (2012/11/13 22:59), 編輯推噓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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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去年開始考專利師, 話說今年修改了錄取標準(到考人數之10%), 本來想說如果沒上就乖乖當分母,結果幸運上榜 ~^^~ 去年和今年的考試成績: 100年 101年 專利法規 65 71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 19 18 專利審查基準與專利申請實務 43 86 微積分、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56 52 專業英文 51 43 電子學 96 78 總分 330 348 平均 55 58 錄取標準 60 51.17 錄取 :D 考題和去年相比,前3科考得比較簡單, 第一天考完還想說今年沒來考的朋友太可惜了XD 結果第二天的科目考的比往年難...... 還沒考上的人明年再加油吧 ^^" 逐科分享心得: 專利法規 71 (每題得分/總分: 32/40 24/35 15/25) 第一要分享心得是:「要記得帶手錶」…囧 去年和今年都是忘了帶手錶,導致時間分配不好。去年是有一題只寫3行就打鐘了, 今年是有一題總結到一半就打鐘,草草結束。 至於回答申論題的方式:我的方式是 第一段簡答, 開門見山 第二段引述相關法條, 有憑有據 第三段解說分析, 融會貫通 第四段總結。 畫龍點睛 以今年第一題為例。題目簡述:A完成非職務上發明,並告知老闆B,B透露發明內容 給C,結果A申請後C提出舉發,指稱B已告知,故不符專利要件。問此專利要件為何?依你 之見,舉發案應否成立? 我簡略分享當時的寫法(此題得分32/滿分40) 此案例中,C是依據依照專利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主張A之發明不符合「新穎性」之 專利要件。但依我之見,A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2項第3款之特例,故舉發案應不成立。相 關法條詳述如下。 依據專利法第22條所述…(略) 此案例中,C雖然主張此發明在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但這並非A出於本意洩漏。當 初A告知老闆B發明內容,是想依據專利法第8條主張此為職務外之發明,專利法第8條指出 …(略),因此B告知C並非A出於本意洩漏,因此可有半年之優惠期,故舉發案應不成立。 總之,C是依據依照專利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申請前已為公眾所知悉」,主張A之 發明不符合「新穎性」之專利要件。但依我之見,A符合專利法第22條第2項第3款之特例 「非出於本意洩漏」,故舉發案應不成立。 後來去某補習班聽解題講座,補習班老師是針對「已為公眾所知悉」做討論,畢竟B 只告訴C,是否有還有其他人得知題目並未描述,若知情的人不多,並不算被公眾知悉, 這點可以做文章。另外,發明內容透露到何種程度也是爭點。 補習班老師提到答題時不要寫無關的內容,但我認為要「融會貫通」 這題較完整的寫法應是: C根據專利法第22條之「已為公眾所知悉」主張A之發明不符合「新穎性」之專利要件 。至於舉發案應否成立,由於題目中沒明確提到他人知悉的程度,因此分兩種情況討論: 如果法官認為不算已為公眾所知悉,舉發案就不成立。如果法官認定C指稱之情事達到「 已為公眾所知悉」的程度,A還可以根據專利法第22條主張「非出於本意洩漏」,這樣舉 發案也不成立。因此,此舉發案應不成立。 然後在解說分析時再補上「A告知老闆B發明內容,是想依據專利法第8條主張此為職 務外之發明,因此A有充分的理由主張C事後知情是A非出於本意洩漏」更是完整。 至於第二題,之前板上有討論過了,有補習班解答說可利用分割,讓之後的實施例測 試結果補充到申請案中,但我覺得這方法行不通,我認為應該沒辦法補充。我這題結論寫 到一半就打鐘了,得分只有24/35。若有板友有方法可補充歡迎討論~ 第三題第2小題問到TRIPs,國際法我準備不多,得分只有15/25。 往年都有一題問到國際法規,今年只佔半題,算是撿到便宜 ^^" 很多人都會問,申論題要寫多少篇幅才夠?我和大家分享我去年的第二題。 題目大意:甲在國外申請專利獲准,相同發明在我國卻未獲准,請問我國做法是否符合國 際規範? 我的答案:專利審查標準基本上尊重每個國家之獨立性,並未強制規定在他國獲准的專利 ,在我國也一定獲准。因此若無其他不符規定之情事,我國做法符合國際規範。 只寫三行,鐘響完畢,我坐在第一排第一位,試場人員面帶微笑,馬上收卷,試卷離 手前我勉強「畫」完最後幾字,加上一個圈,多寫一個字的機會都沒有… 這題總分25分,猜猜我這3行答案,草書落款,可以拿幾分? 這3行答案拿到 13 分! 實驗結果:作答切中要點最重要。 至於作答篇幅,我平時只練簡答,沒練習完整擬答,考試就臨場發揮^^" 去年4題我會寫的題目寫一頁,不太會寫的只寫半頁,沒時間的只寫3行XD,還有65分。 今年只有3題,每題寫1.5~2頁,拿71分。由此可知作答內容比篇幅重要多了。 之後再補上其他科目之準備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87.246

11/13 23:14, , 1F
恭喜恭喜
11/13 23:14, 1F

11/14 00:43, , 2F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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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1:26, , 3F
恭禧 想知道你的細則是怎準備的
11/14 01:26, 3F

11/14 07:21, , 4F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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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7:45, , 5F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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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8:46, , 6F
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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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11/14 09:16, 7F

11/14 09:23, , 8F
看來國考評分標準果然跟傳言一樣 答對給一半 剩下一半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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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給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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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9:25, , 10F
對了 今年工力組的門檻是5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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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9:26, , 11F
也就是說80分的工力 跟44分的電子為等效...(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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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18:02, , 12F
這就是為什麼放寬到50分後錄取率變高的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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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23, , 13F
Congr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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