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國家展覽後專利申請

看板Patent作者 ( )時間13年前 (2010/09/29 12:49),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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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大 最近小弟看到有關本國新穎性的法規 有不懂的地方需要請教各位 如果在國家的一些展覽會場展出一項發明 該項發明尚未申請專利 假設 該項發明人於展出後六個月內申請專利時 發現已有第三者提出相同之申請 且該第三者申請時間為展出後 請問最後是否兩者所提出的申請都會無效? 因為發明人提出申請的日期比較後面 而第三者提出申請時在展覽後 故兩者都已不具新穎性? 還是仍保護發明人,使發明人為專利權人? 感謝大大的解惑呀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90.205

09/29 13:05, , 1F
後申請案可能因前申請案的存在而有31條第1項的適用
09/29 13:05, 1F

09/29 13:06, , 2F
前申請案可能因為展覽的事實或公佈內容有22條第1項第1
09/29 13:06, 2F

09/29 13:06, , 3F
款的適用
09/29 13:06, 3F

09/29 13:08, , 4F
等等 這個問題不就是今年專利師考試題目@@?
09/29 13:08, 4F

09/29 20:55, , 5F
今年題目比較複雜且冗長
09/29 20:55, 5F

09/30 12:37, , 6F
那這兩個申請案被核駁後還有機會過關嗎???
09/30 12:37, 6F

09/30 12:38, , 7F
我還真不知道這是題目 小弟我剛入行不到三個月而已 ><"
09/30 12:38,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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