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心得] 出社會後

看板Patent作者 (人生不如意 十之八九)時間17年前 (2006/12/20 03:20), 編輯推噓9(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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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upidClown 看板] 作者: coollla (恨版不好玩) 看板: StupidClown 標題: [心得] 出社會後 時間: Wed Dec 20 00:55:00 2006 出社會後我變的很忙 不過還是一樣帥 但是變化很大的是我不適應這社會 賺錢並沒有像小時候父母想像的難 我很快一年就賺到了我人生的第一個一百萬 我也才出社會一年半 經常聽到人說,人生要存第一桶金『目標是:100萬』 一開始我也覺得這筆數字很大,我每天也就呆呆的存錢(交給我媽跟會,一個月兩萬 ,我聯會,會不會倒,利息收多少都不知道就跟了......想說交給我媽就對了。 會頭聽說是我媽30年的好朋友,聽說這一個會,利息很高...就這樣,我人生的理財 第一步,就莫名其妙的去跟會了(誰說理財很難,理財專員都騙人的,都拿你的 錢去玩,賺了收手續費沒關係...賠了也收手續費!!根本就是詐財@*&#....等等 。但是我選了一個不會跟我收錢的理專,但是他不小心賠錢我也只能摸摸鼻子算了。 那個人就是我媽-------這應該就是社會上所謂的『強制信託』吧。)) 永遠記得進了公司的第一天『崧鉅專利事務所』,一開始覺得很奇怪『崧鉅』好奇怪的 名字,為什麼取這麼複雜的中文,不過在後來進入第二家公司之後才發覺『崧鉅』這種 怪名子算小咖的了,很多在台灣登記的台灣公司那個中文名子大概只有『無蝦米』或『 倉頡』可以打的出來,這一輩子沒見過的中文字全部都可以是公司的名字............ 人家跟我說:『因為怕別人盜用他們公司的名字』 我在想:你這家爛公司是誰用盜用你們的名字,加上盜用了不是應該比較好告他, 光告別人處碰商標法,搞不好比自己公司本身的業績還高出6成,叫『史 奴比』、『Hollow Kitty』專利事務所,可能光訴訟案我們就可以大賺一筆了 搞不好會紅到上市上櫃............. 路人甲:我在鴻海上班,請問你在哪裡上班!? 我:『Hollow Kitty』專利事務所(遞名片) 這種感覺就贏一半了,鴻海很了不起嗎? ------------------------------------------------------------------------------ 『崧鉅專利事務所』 『鬆具』專利事務所....我們同事都這樣稱呼他,鬆鬆的陽具-專利事務所 聽起來就很有氣勢與意境。 裡面在幹嘛呢?嗯嗯~問的好,簡單的講(我們是幫顧客申請專利,當有人有特殊發明 或奇怪的構想,都可以來申請專利。只要我們寫好的專利(簡稱:『說明書』)經過 『智慧財產局』的認可,專利就形成了,這樣以後就變該公司(或個人)的專利,當 有某企業必須使用該專利,就必須附專利費用或者買斷該專利。) 嗯嗯~說的好像滿像一個工作的,但其實這工作要有很高的天資,非常高的天資 就是-----------要非常會虎爛!!!我們專門做『專利重複』------明明就是同一種 東西,我們硬要說成他們是不同的發明,在專利界的名言:『沒有申請不到的專利 與天底下沒有重複的專利,只在於 專利工程師 優不優秀,會不會寫一篇好的說明書』 嗯嗯~我熱愛這份工作!!!因為這是一個沒有是非的工作,完全是文字上的攻防戰 就很像『蕭淑慎』說:我沒吸大麻,我討厭大麻----結果驗出來一級毒品古柯鹼+K他命。 這在我們職業道德上面是完全正確的,因為『她』『絕對沒有抽大麻』....這點絕對是 我們站得住腳,問心無愧,天地可以見證......... 就這樣,奇怪的專利生活終於展開~(人生第一份工作:篇名:怪異的專利生活) 剛開始,每天競競業業當個小菜鳥,每天準時的9點就到公司了(我們公司規定9點~ 晚上6點上班,中間休息1小時半。)我們公司是一間小公司,大約行政人員10人+專 利工程師20人(在專利業界,只要是撰寫『說明書』的人,一律稱『專利工程師』) 為什麼不稱:『專利律師』呢?因為專利律師是很大咖的,是專門專利訴訟要告倒 某大企業要在法庭專門訴訟的,必須一定要法律係畢業而且有在進修專利法的律師 (Ex:陳致中,就是攻讀專利法的---他是誰?就是阿扁他兒子拉~),雖然如此拉 ,但素『專利說明書』還是很難寫的,必須具備的條件 1.理工科(因為大部分都科技 業在申請專利) 2.熟讀專利法(台灣專利、美國專利) 3.英語(精通),因為 最好會寫台灣和美國的專利 ㄟ....你一定很懷疑,我三項都俱全嗎?Sure,Of course.....當然只有理工科畢業 合格,其他一概不具備。他應該是看上我雙碩士肄業,大學又是機械的...看起來非常 壯觀,橫跨 機械、生醫、材料 三大理工科系!!!學經歷看起來很壯觀拉,但是 我都茫茫的,是懂非懂....不過他既然有這層錯覺,我只好繼續欺騙他了。反正他也是 一名奸商,我想要在專利業站得住腳必須在欺騙客戶和法官之前,要先會欺騙自己的老闆 。我成功跨出第一步了........................ 段落一:我以為很快樂,我以為找到未來了-------------------- 進入『鬆具』我們談好的薪水是一個月42000元整,每個月要生出四篇『說明書』 第五篇多出來的,規定的價格是 中文專利(台灣申請用)一份5000大洋 英文專利(美國申請用)一份8000大洋(所以你就知道為什麼英文要好了。) 基本上因為台灣專利法是抄襲美國專利法的,所以在說明書的規格中,只要有辦法 寫出中文版的專利說明書(裡面包括一些法律格式、文字的用法、申請的範圍..等等) 基本上就是中翻英-----英文專利,就出現了(8000大洋進帳),講是這樣講很簡單拉 但其實法律條文的用字和英文白話不太一樣,基本上要英文強+後來苦讀法律用語,才 有辦法翻譯得很詳細,這就是為什麼一般事務所徵人的條件都是 英語:精通 不過也不要害怕,我們有一個混了10年的專利資深工程師,也沒辦法寫英文專利!! 但是他光中文專利(1小時可以寫出一篇),一個月他的薪水是10萬多.....一天上班 最長是2小時,甚至他不來上班,直接在家帶小孩寫好在MAIL到公司.....根本就是SOHO族 來不來公司跟他沒什麼關係,不過他是別間公司跳槽過來的,基本上訓練很紮實...... 不像我們『鬆具』,什麼都不教,就叫你去跟客戶談CASE,談回來也不懂客戶在講什麼 ,因為範圍實在太廣,包含『光電業』、『半導體業』..等等,我不可能什麼都懂.. 但在客戶面前一定要裝懂!!這跟我瞭解的專利業其他公司有很大的差距,其他公司 光訓練新人就高達3個月,其間要住宿,不准寫『說明書』、每天上課8小時......... 才寫第一篇專利!!!工程師和業務是分開的導向,業務負責去談客戶想申請的專利, 工程師負責等業務回來轉達客戶要的東西專心撰寫『說明書』。這樣的分工的確有點奇怪 照理說應該是『工程師』主動要去聽客戶要什麼,為什麼還要業務轉述!?其實中間有很 多分工的細節,所以分成『業務』和『工程師』才是比較省時省力的制度。但是因為 我們是小公司,不會這樣分配,就騙你說:『當然是工程師去接洽生意,這樣你們 才知道東西要寫什麼呀?順便可以學到接洽的手腕,這樣才可以學習很多呀,當一個 專業的專利工程師』,但是熟悉內情的都知道,這是要分開訓練的,不是像我們什麼 都不教,就把你放出去送死,古人云:『不會游泳就把你丟進游泳池,這是謀殺, 這不是學游泳。』我們公司在謀殺我們~證據在哪裡!?證據就是~每天我們辛苦寫的 『說明書』被老闆罵的一文不值, 一改再改~沒關係, 因為我們是新人什麼都不懂 沒關係,改~我改到對為止(雖然你什麼都沒教,只丟給我們範例看),但是下一次 改好的『說明書』呈獻給老闆,老闆來是拼命罵,罵的跟狗一樣:『你你~你寫這什麼 屁『說明書』,你看看這一段XXX,OOO...他媽的,這法官會讓你過才有鬼。』 我OS旁白:『趕羚羊,這一段是你自己寫的,就是你上次改我錯的地方,你說要寫一個 『正確版』的給我看,更,你居然推翻自己寫的『正確版』,你是笑ㄟ喔』 靠背,就在老闆秀鬥的頭腦中,我花了一個月多才寫出他認為可以看的『說明書』 裡面當然90%是他寫的囉~但是他改自己的文章好多次!!!自己寫自己改~ 還跟我去上班交到的第一個死黨朋友『阿文』講:『那個XX青的,他的文章90%都我幫他 寫的』--------阿文心裡也想:『我的文章也是呀,但是你卻挑自己文章的毛病,見鬼了 。』所以我和阿文都不瞭解他為什麼會是我們的老闆,但有一天一個CASE讓我們瞭解了 他為什麼是董事長。 段落二:董事長英明~ 有天阿文接到一個奇怪的案子:英華達(做手機的公司,英業達子公司) 申請:手機耳機線往往過長,使用者往往把耳機拆下之後不知,耳機和耳機線要擺哪裡? 所以申請專利:集線器(就是把耳機的線收起來的機器,按一個按鈕,線就會收起來) 說穿了,我們家用產品 Ex:吸塵器....等等產品,按一個按鈕,就把電線收起來了,那個 東西,他把他做到耳機上,他想申請專利........ 我和阿文:『靠背,這東西也能申請專利唷~這市面上不就有賣了嗎?』 於是阿文很認真的上專利網搜尋,中標,不只有申請專利--還是一模一樣也是針對手機 耳機的設計。 阿文只好打電話給英華達說明,好像有人申請過了,不可以申請專利唷!? 英華達答覆:『我們收線速度比他快兩倍』 阿文和我:『.............』(顧客永遠是對的) 於是我們去請教了『資深專利工程師』 『資深專利工程師』James:『ㄜ~這可能有點難寫。』,過不久經理衝了出來 經理:『這可能要避開一點的寫法,要有技巧。』 後來副總經理也衝了出來:『這應該是專利吧。』 終於~董事長不小心要蹺班經過:『這是專利呀,這怎麼不是專利,這是好專利呀~』 『光快兩倍收線速度就是一種創新,這是不則不扣的專利品』 『沒有寫不出的專利,只有不會寫的專利工程師』我們心中響起了剛進來時他對我們 的諄諄教誨。 阿阿阿阿阿~~~我和阿文靈光炸現出這句話,原來這句話的意思是這樣呀『沒有寫不 出的專利,只有不會寫的專利工程師』原來這句話的真諦是這樣呀~ 喔喔喔喔喔喔~~~阿阿阿阿阿~~~天空一時頓黑,頭一陣暈眩-----我知道社會很 黑暗但沒想到這麼黑暗。 那天我和阿文從心中中心的佩服,原來『他』會是我們公司的董事長,不是沒有原因的 他的價值觀和觀念和我們差太遠了,果然金石堂賣的『有錢人和我們想的不一樣』 真的不一樣,太難摻透了。(第一篇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16.15

12/20 00:56,
不知道為什麼 看到開頭兩句就就不想看了
12/20 00:56

12/20 00:57,
不知道為什麼 我很有耐心看了二頁就忍不住....
12/20 00:57

12/20 00:58,
按END了
12/20 00:58

12/20 00:59,
對不起,我不小心的end.....
12/20 00:59

12/20 01:02,
我看完了,期待第二篇
12/20 01:02

12/20 01:03,
不過好像沒有什麼笨事 @@
12/20 01:03

12/20 01:03,
不知道為什麼 看到開頭兩句就就不想看了
12/20 01:03

12/20 01:05,
沒記錯的話 原po以前的暱稱是 一個大帥哥? XD
12/20 01:05

12/20 01:10,
END +1
12/20 01:10

12/20 01:16,
五樓可以說大意嗎 XD
12/20 01:16

12/20 01:20,
我很認真看完了 還蠻有趣的
12/20 01:20

12/20 01:25,
其實這應該PO在 salary 或 careerplan版的 哈哈
12/20 01:25

12/20 01:24,
笨點是我在熬夜寫企劃 居然還把這落落長的文看完Orz
12/20 01:24

12/20 01:27,
期待第2級
12/20 01:27

12/20 01:30,
我好認真的看完...太長...但寫的不錯 幫推 XDD
12/20 01:30

12/20 01:30,
問題是這篇文章我記得我八年前大一的時候就已經看過了 ..
12/20 01:30

12/20 01:31,
樓上 XDD 那直接說一下結局是什麼吧
12/20 01:31

12/20 01:31,
難道時光倒流 我又回到大一了嗎...
12/20 01:31

12/20 01:43,
原PO多練練中文會更令人期待...
12/20 01:43

12/20 01:46,
我覺得很有趣
12/20 01:46

12/20 01:56,
看完了XD 還不錯
12/20 01:56

12/20 02:17,
如果是最近的事情 公佈專利申請項目 保密協定?
12/20 02:17

12/20 02:24,
看完了~~
12/20 02:24

12/20 02:26,
原來我不是在八卦版喔
12/20 02:26

12/20 02:25,
我看完了耶...讓我了解了社會的黑暗面...
12/20 02:25

12/20 02:32,
穿著專利的惡魔?
12/20 02:32

12/20 02:33,
XD
12/20 02:33

12/20 02:38,
很有趣的文章啊XD
12/20 02:38

12/20 02:50,
八年前就知道蕭淑慎吸的是古柯鹼了嗎?(我也看完了)
12/20 02:50

12/20 02:51,
耐著性子看...還真不錯...可以出書了
12/20 02:51

12/20 02:53,
看了第二頁 就沒耐心End了
12/20 02:53

12/20 03:19,
借轉patent版XDDD
12/20 03:1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219.118

12/20 08:17, , 1F
真的假的 "聽說"鬆具氣氛不錯啊
12/20 08:17, 1F

12/20 08:53, , 2F
隨便公佈客戶的發明 實在很沒品
12/20 08:53, 2F

12/20 10:26, , 3F
這篇 問題很多呢 最明顯的 就違反了技術保密協定
12/20 10:26, 3F

12/20 10:29, , 4F
而且 真的有「加菲」專利事務所啊...遠目... XD
12/20 10:29, 4F

12/20 14:27, , 5F
只是提到收線速度是2倍 沒提告how to implement,應該沒違
12/20 14:27, 5F

12/20 14:28, , 6F
反NDA吧
12/20 14:28, 6F

12/20 16:41, , 7F
客戶申請專利不是本來就是要揭露的嗎? 這樣有違反NDA嗎...
12/20 16:41, 7F

12/20 16:46, , 8F
公開前不能揭露吧?@ __@
12/20 16:46, 8F

12/20 18:00, , 9F
給樓樓上 申請要揭露 可不是要揭露給大眾啊.....
12/20 18:00, 9F

12/20 18:01, , 10F
而且 指名道姓說出客戶名稱 又提到技術效果 即使沒說出
12/20 18:01, 10F

12/20 18:02, , 11F
具體實施手段 都已經違反這一行的基本道德了吧?
12/20 18:02, 11F

12/20 18:03, , 12F
我個人對原PO的作法 相當不以為然
12/20 18:03, 12F

12/20 18:04, , 13F
不論你對一件申請案的評價如何 守口如瓶是基本要件
12/20 18:04, 13F

12/20 18:15, , 14F
作者寫這篇文章的時候 我們無法得知這個發明到底是甚麼
12/20 18:15, 14F

12/20 18:16, , 15F
時後申請的 說不定已經是好幾年前的事了 不能揭露客戶的資
12/20 18:16, 15F

12/20 18:16, , 16F
料應該是這行的的COMMON SENSE 原po自己應該知道啦~
12/20 18:16, 16F

12/20 18:18, , 17F
而且看這篇文章的風格 也知道是在搞笑的 大家別這麼嚴肅吧
12/20 18:18, 17F

12/20 18:18, , 18F
這是道德問題啊...不該在外面聊的 過了多久都不應該啊
12/20 18:18, 18F

12/20 18:19, , 19F
何況 會有哪家廠商 聽到IFPE拿她們家的申請案在外面嘲諷
12/20 18:19, 19F

12/20 18:20, , 20F
會很爽的?
12/20 18:20, 20F

12/20 18:22, , 21F
其他版搞笑 隨意看看也就算了 至少在專利版要導正視聽吧
12/20 18:22, 21F

12/20 18:39, , 22F
剛剛斷線 沒PO完 更者 原PO出社會才一年半 您認為這件
12/20 18:39, 22F

12/20 18:39, , 23F
會已經早期公開了嗎?
12/20 18:39, 23F

12/20 19:12, , 24F
同意r版友的說法,這種文章只是讓人覺得那家事務所沒教
12/20 19:12, 24F

12/20 19:12, , 25F
好,還有原po的人品也…= _=
12/20 19:12, 25F

12/20 22:03, , 26F
這篇文章除非修改過,不然應該是最近寫的,有提到大麻
12/20 22:03, 26F

12/21 10:30, , 27F
如樓上版友所說 這種事應該是common sense 就算事務所
12/21 10:30, 27F

12/21 10:32, , 28F
沒教 也該懂得 很好奇原PO到底在專利這行呆多久?
12/21 10:32, 28F

12/21 10:33, , 29F
看他的專利觀念 覺得應該是新進到不行的新進人員
12/21 10:33, 29F
文章代碼(AID): #15Y3k2tB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