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判決

看板ParkBoGum作者時間7年前 (2016/10/29 15:37), 7年前編輯推噓28(2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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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ill83tw1 (ㄨㄊ) 看板: ParkBoGum 標題: [公告] 違規判決 時間: Sat Oct 29 15:37:29 2016 #1O4ZnoYv 文章中推文

10/28 02:48,
0000000000000900000000000000
10/28 02:48

10/28 02:48,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48

10/28 02:48,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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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02:48,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48

10/28 02:49,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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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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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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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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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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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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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49
蓄意擾亂板上溝通,判決違反板規4-2-d d.惡意噓文、攻擊藝人或板友、挑釁引戰等行為,經板友檢舉或板主認定 後視情況警告。(警告後蓄意再犯者,視同鬧板水桶一周。) 認定為挑釁行為,因為未警告,故判處警告。 文章共出現11則類似推文,故處ilike524共11次警告。

10/28 02:58,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8
同上挑釁行為,判決違反板規4-2-d d.惡意噓文、攻擊藝人或板友、挑釁引戰等行為,經板友檢舉或板主認定 後視情況警告。(警告後蓄意再犯者,視同鬧板水桶一周。) 判決linda17a3警告一次。 ——————————————————————————————————————— #1O4ZBOJX 文章中推文

10/28 01:17,
這樣跟神壇有啥兩樣,反正幫w講話才是真裡啊
10/28 01:17

10/28 01:18,
推神壇論,說要包容意見卻只一味看到w的說詞wwwww
10/28 01:18
神壇說法係指板友盲目,具有嘲弄意味,有人身攻擊的可能。 故判決違反板規4-2-d d.惡意噓文、攻擊藝人或板友、挑釁引戰等行為,經板友檢舉或板主認定 後視情況警告。(警告後蓄意再犯者,視同鬧板水桶一周。) Pettitte46警告一次 mosterlover警告一次

10/28 02:50,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0
同上述理由違反板規4-2-d判ilike524警告一次。 —————————————————————————————————————— #1O4ZVnHu 文章中推文

10/28 02:12,
跟看不懂我的重點的人講這些也是浪費時間,祝各位在
10/28 02:12

10/28 02:12,
神壇玩得開心
10/28 02:12
同上述理由違反板規4-2-d處警告一次。

10/28 02:50,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0

10/28 02:52,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2

10/28 02:52,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2

10/28 02:52,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2

10/28 02:52,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2

10/28 02:52,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2
同上述理由違反板規4-2-d警告共6次。 —————————————————————————————————————— #1O4YX3nZ 文章中推文

10/28 02:50,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0
同上述理由違反板規4-2-d警告一次。 —————————————————————————————————————— #1O42qzTz 文章中推文

10/28 02:50,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0

10/28 02:50,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0

10/28 02:50,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0

10/28 02:51,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1

10/28 02:51,
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給我水桶
10/28 02:51
同上述理由違反板規4-2-d警告5次。 —————————————————————————————————————— #1O3jf1Dx 文章中推文

10/25 12:40,
喔,10/10你有發文嗎?中秋節你有管板嗎?我有沒有
10/25 12:40
還有 90 則推文
還有 5 段內文
10/29 21:21, , 86F
明明是共同判決,怎麼還是針對某版主?...當初海巡
10/29 21:21, 86F

10/29 21:22, , 87F
署沒罰是由當時只有一位s板主時判定,現在你我爸是
10/29 21:22, 8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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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板主共同判定,但針對某個板主令人不解,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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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時候因為身分敏感不方便po文似乎是聰明之舉,
10/29 21:22, 89F

10/29 21:22, , 90F
po出來的那個人還要被單獨質疑自己不罰自己,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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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2, , 91F
兩位都因為身分敏感不處理板務的話,那我會傻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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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2, , 92F
險還是有板主po文,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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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4, , 93F
某樓是說,s是「被」提罷免的人,但w是「提」罷免
10/29 21:24, 93F

10/29 21:24, , 94F
的人,相當於一個訴訟的兩造,而且訴訟標的都是針
10/29 21:24, 94F

10/29 21:25, , 95F
對「板務」,這樣的話為何w身分不敏感? 照理來講兩
10/29 21:25, 9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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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都有理由避嫌啊?我沒有預設立場,這是客觀事實。
10/29 21:25, 96F

10/29 21:25, , 97F
你說我預設立場才顯得你沒有看到重點。
10/29 21:25, 97F

10/29 21:25, , 98F
被罷免期間職務仍然進行中不是嗎?而提罷免的w板主
10/29 21:25, 98F

10/29 21:25, , 99F
身分應該也很敏感吧,不管敏不敏感兩位現在都還是板
10/29 21:25, 99F

10/29 21:25, , 100F
主,都還是得管理這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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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6, , 101F
板主們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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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29, , 102F
不懂判個判決還要針鋒相對,有問題就尋求管道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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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0, , 103F
提出疑慮,照這個情形如果罷免無論成功與否,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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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0, , 104F
都已經在...都無法和平了吧...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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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0, , 105F
同意一個是提罷免一個是被提罷免 一樣都敏感 不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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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0, , 106F
位能完成這份判決 給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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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6, , 107F
寫在公開板面,就是同時向兩位板主提出檢舉,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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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6, , 108F
有特別指定要哪位處理,是哪位要受理端看兩位,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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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6, , 109F
看來受理的是w,而檢舉未過是兩位的共同決定。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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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6, , 110F
沒罰海邊相關用語,但我記得當時已提過此詞不適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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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6, , 111F
此板出現囉,未來希望有一樣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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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9, , 112F
因時機敏感不罰偏激言論,那我覺得m和P的神壇一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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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9, , 113F
不該被罰啊。要馬一起罰,要馬一起不罰,標準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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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9, , 114F
很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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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9, , 115F
感謝解說身分敏感 如果是以版務為前提那兩人確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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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9, , 116F
身分都敏感 但不認同這就是S版主命令以及W只能摸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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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9, , 117F
鼻子處理是客觀事實 版主兩個人有沒有討論過這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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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9, , 118F
題我不清楚 但文字裡塑造了一方擺爛一方被迫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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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21:39, , 119F
情況 我是認為這邊很不恰當 畢竟這是共同判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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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怎麼能篤定兩個人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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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兩位板主如果都用各種理由推來推去,怕事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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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還要不要處理啊?既然大家都對w板主發出兩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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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判決文有意見,s板主趕快出來處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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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板主處理不服不是可以Buzz_Service申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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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兩位板主可以同意完成判決辛苦了~還是要給推
10/29 23:09, 125F
文章代碼(AID): #1O556-ZY (ParkBoG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