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2 ] 打砸搶-- 結論

看板Paradox作者 (克里西熊)時間13年前 (2013/02/14 20:22), 編輯推噓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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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以上故事,我們可以發現,打砸搶之前: 1.我們起碼要有足夠圍城的兵 2.起碼要有能當倒楣鬼的伯爵 3.起碼要有公爵頭銜,不然不能密謀奪地 所以這算是開局十幾二十年之後才能做的. 我比較過各種斂財的方式,發現中後期最有效的還是打砸搶 XD 有人問了,每個月 30塊錢,中期哪夠花呢? 這遊戲的規則是這樣,據點被攻陷的時候,他的擁有者(市長,男爵,主教) 會支付等同於該地基稅的金錢. 所以城市發展得越繁榮,搶劫的成果會越顯著 我到後來乾脆把首都換到 Messina, 把 Palermo空出來,並且花了2000大洋蓋城市, 打造成搶劫專區. 這樣搶起來比較有效,一次可以搶快100塊錢,投資的錢很快就回本了. 大家一定會覺得很奇怪,錢為什麼搶不完呢~? 因為這些據點的擁有者,即使負債也會去借來給我們搶,這是規則~ 所以我的市長跟主教都很可憐,每個都身負數百債務. 死掉的時候債務就歸零了. 我們無須擔心他們,盡管搶就是 XD CK2 最貴重的物資畢竟還是錢,有了錢就什麼都有了. 希望這個新的暗黑能幫助財政捉襟見肘的板友,通往稱霸的大道. 我們下次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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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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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我都 直接打 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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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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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主教:還好我們有打`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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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有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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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7DSUma (Parad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