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請新創宗教把醫療交還給專業醫療人員來費
請新創宗教把醫療交還給專業醫療人員來費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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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日00:12
顏正芳/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系教授筆者於2016年11月04日在《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版發表《政府的怠惰,滋長新創宗教的禍害》一文,
針對中華公民人權協會舉著「關懷兒童」的大旗辦「護兒健走活動」,
實則鼓吹錯誤的醫療概念,意圖混淆社會大眾對於現代精神醫療的認知。
2016年11月07日山達基教會許力友先生於同版發表《山達基教會來函》
(以下簡稱《山》文),為中華公民人權協會舉辦該健走活動的目的進行說明。
筆者認為許先生之《山》文有以下幾項積極的意義。
首先,「護兒健走活動」是中華公民人權協會所舉辦,而《山》
文積極為此健走活動辯護,說明中華公民人權協會其實是貫徹山達基教派之中
心教義的組織。中華公民人權協會一直推出中醫師、內科醫師、安寧療護醫師、
藥師來辯稱自己反精神醫學是「有專業醫學支持的」,實則是披掛醫學的外衣、
推銷新創宗教過時偏頗的醫學概念。不只是中華公民人權協會,山達基教派另
一個附屬組織「台灣無毒世界協會」,最近也因出版品散播錯誤的醫學概念,
而遭到內政部去函要求修正(台內團字第1050440502號)。所以,《山》文的
第一個積極意義是提醒民眾:當看到「中華公民人權協會」、
「台灣無毒世界協會」推銷的醫學概念,要當心背後那隻新創宗教隱形的手。
其次,《山》文開宗明義就說:山達基教派在內政部登記的是「宗教團體」。
所以山達基教派不是「醫療專業團體」,但現在卻以醫療專業自居,
四處辦活動,汙衊專業精神醫療。
內政部函(台內民字第1051103723號函)中提到:「該財團法人(指山達基教派)
如涉有違反我國法令之行為如從事醫療行為違反醫療法等相關規定,
則亦請向衛生主管單位檢舉」。所以《山》文第二項積極意義在於提醒民眾:
要注意山達基教派是宗教團體,不具醫療專業能力,有精神健康困擾應找
專業精神醫療單位求助;而山達基教派所執行的各種醫療相關活動是否觸犯
《醫療法》,衛生主管機關亦應主動提起調查,以維護民眾的權益。
再者,《山》文以18、19世紀舊時代用以處理心神混亂者的方式,
來攻擊現代精神醫療,其實這是山達基教派和中華人民公權協會慣用的
手段,像是「死亡工業展」就是充斥著舊時代的遺跡。但,現在是21世紀了啊,
還在用這招的話,就代表《山》文的第三項積極意義:它告訴民眾:
山達基教派和中華公民人權協會本質是舊時代歷史產物,未能跟上21世紀的
腳步,對於他們所散播的醫療知識,身為21世紀的現代人當然要予以質疑和挑戰。
最後,《山》文嚴肅地呈現一個極重要的問題:就和其他新創宗教如「莊圓大師」
一般,山達基教派也以宗教之姿,侵入了醫療領域。
臨床上陸續有付出昂貴費用去上山達基教派的「心靈成長課程」者反映:
未見成效,反而耽誤了接受精神專業治療的時機。所以《山》文最重要的意義
在於:內政部和衛福部不能再怠惰了,必須儘快查明:山達基教派和所屬組織,
是否在內政部登記為宗教、人民團體,卻違反《醫療法》,散播過時且偏頗的
醫療觀念,甚至執行醫療業務。切莫等到「莊圓大師」事件再次發生,
再求亡羊補牢,那就為時已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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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類迷信邪惡團體這麼囂張,
都覺得很無力又很不齒,
怎麼這麼多的人,迷信又無知,
隨便一洗腦就去相信?
我覺得搞心理學該做能做的事太多了,
其中打翻宗教迷信是最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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