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 修法後各縣市專任輔導人員增聘
其實我也不是很確定標題定的對不對,
最近各縣市增聘的專任輔導人員簡章陸陸續續出現,
直覺的想到應該跟今年初修法有關係。
當時各大新聞、平面媒體大肆的使用增加約「2000」名專任輔導人員工作機會,
然而,
卻也不知道這是不是又一次雷聲大雨點小的訊息。
讓我好奇的是,
簡章的聘期短則三個月長則一年,
只有附帶條件提到若表現優良者明年優先續聘,
但卻要視經費補助而定,
言下之意若政府沒有相關經費心理師、社工師就要走路?
這樣的工作條件實在是...
感覺起來這樣的方式只是增置而非編制,
除非一直有聳動的新聞才會有心理師、社工師「短期打工」的機會(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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