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taff23水桶一年以及對於staff23版友質 …
※ 引述《azraelman (阿佐)》之銘言:
: 不跟你玩法條文字遊戲,以下有幾點聲明
: 1.本人以個人名義揪團至夜店喝個調酒跳跳舞,首PO在NightLife版,亦同時轉至
: Alltogether,Wanted,Pccu_Talk版,符合站方Cross-Post轉錄不超過五篇之規定。
1.在你所發表的文章內並沒有說明以個人名義,在NightLife、Alltogether、
Wanted並非所有人皆知道你是文化版版主,而轉貼在Pccu_Talk板是大多數人皆
知道你為文化版主,同時也高掛在版標上面,在未說明以個人名義揪團時,
會有導致版友誤認的可能狀況發生。
2.沒有人質疑你違反站方Cross-Post規定
: 2.夜店為時下社會大眾休閒遊樂之場所,尤以18~26歲之青少年在學大學生、剛畢業不久
: 之大學生為大宗,消費目的為喝喝小酒促進血液循環、跳跳小舞扭動身軀燃燒脂肪、
: 朋友間坐在包廂內聊聊小天聯絡感情,乃非常健康之消費目的。
: 也因此位於台灣大學學術網路上之PTT BBS之NightLife版能獲准設立。
: 遺憾的是總有些人是以夜店女消費者穿著清涼,認為對方行為隨便,便常藉飲酒作樂之
: 名,行劣質搭訕拐騙女方感情之實,亦有男消費者被女消費者欺騙感情之案例。
: (但兩情相悅之兩性互動則不在此限。)
: 此一小眾劣質消費者之行為常鬧上各大報章雜誌平面電視媒體,使廣大社會大眾曲解夜店
: 消費之目的。
: 在此提出特別澄清,夜店是可以玩得很健康的。
1.夜店是否為健康的消費目的,我個人持不同看法,同時你也並未將夜店負面的狀況
真實的透露給大家知情,舉例來說夜店內菸霧繚繞(該場所可以允許室內吸煙),
震耳音樂聲,出入份子複雜,毒品存在的事實(近年來有較為降低),飲酒過量有礙
健康,二手菸的危害,以及因為酒精的催化下,容易引發事故的風險提高,飲酒跳舞
對於有心血管疾病的學生並不適合,你是否有真實透露?很明顯沒有!
2.台大允許夜版的成立從管理角度來看,是可以被允許的,從學術研究的角度,夜店
是一個既存的社會現象,從學術角度是可以被討論的,包含有娛樂效果以及衍生的
社會問題,揪團的行為是否有該版背書我持保留態度。
: 3.由於朋友群八男四女自約出去遊玩,訂了兩個十人包廂,包廂內尚能額外容納八人,特
: 於主要目標版NightLife版首發揪團文,後轉錄至 揪團同性質看版Alltogether,Wanted版
: 也符合該兩版版規未被刪文,至此說明該篇揪團文之正當性有以上三版背書,雖不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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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眾都愛參加該種揪團,但亦無害於PTT使用者。
1.是否有PTT的討論版塊背書請你得到PTT站方的正式說明再行主張,就最初夜版
的說明第六點有說明,並未替任何團有背書,從此來觀察,該揪團文是你在夜版行為,
夜版並未替你背書,其他幾版並未刪除該文章並代表替你背書,如果真如你所說,是替你
背書,那麼在文化版上就等同於版主揪團,而你先前並未以文化版版主名義揪團,卻又說
文化版幫你背書,豈不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夜版說明第六點
6.本板不替任何團背書,請揪團者與跟團者自重自愛。
: 再者,此次揪團,原參與者之八男四女皆為文化人,除了在以上三版找PTT使用者一同共襄
: 盛舉之外,尚也希望能找些志同道合之文化人一同休閒放鬆、尋歡作樂。
: 是為轉錄至Pccu_talk之正當性之一。
: 不論是首發NightLife版後轉至Pccu_Talk版,或是首發於Pccu_Talk版後轉至NightLife版
: 亦無不符合站方以及兩版版規所定。Alltogether、Wanted乃同為揪人同質看版只是文章主
: 題分類較細,轉錄目的乃欲邀請更多PTT使用者,亦無不可。
這裡必須說明就單純轉錄這個動作來說以文化版轉錄規定並無牴觸,但是版規三有特別
規定校外活動宣傳,必須先告知版主;你在夜版揪團不是校外活動不然是什麼?然後
你轉錄來文化版想找更多人,不是宣傳不然是什麼?你說你是以個人名義揪團,那麼
你是否有依照版規三告知其他兩位板主?這裡如果沒有那麼不是球員兼裁判的違規事實
會是什麼?
: 此次揪團本人處理唯一之小瑕疵乃為因修改包廂費用分攤問題未於Pccu_talk版該篇做修改
: 直接轉錄NightLife版本人之回覆文章,造成Pccu_talk版兩篇同標題之文章,版友認定手
: 動置底,在我看來我也認為是手動置底,於是我自認違規,doormaster版主也已做出符合
: 版規之劣退處理。
您主張您未有任何違規,卻又自認該篇文章手動置底的違規,是不是自相矛盾?
: 4.針對您以下發言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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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staff23 (不專業人士)》之銘言:
: 噓 k70430 :理髮店也是特種行業,所以以後當兵的不要揪團剃頭喔 05/20 08:47
: → k70430 :戲劇院也是特種行業,所以揪團去新舞台也都是不對的 05/20 08:48
: → k70430 :照你的理解大概就是這樣了 05/20 08:48
: 你根本搞錯了,沒搞清楚那件事情始末,問題不在於特種行業的問題,而是在於
: 在A版發文轉錄(宣傳動作)至B版 在A版的活動並非文化校園內的活動這不是
: 校外活動是什麼? 如果是直接在B版找就不構成校外活動宣傳 這是第一個點
: ===============================================================================
: 詳見聲明第1點、第3點
: 補充說明,本版版規並無限制校外活動宣傳,僅禁止商業廣告文、推銷文、CP文。
: 3. 禁止商業廣告文、推銷文、CP(劣退)
: 校外活動宣傳須先知會版主
: 或在宣傳文前面告知PO此版原因
: <直接刪除,觸犯過板規者劣文退回>
我想我應該沒看錯版規三,須先告知版主或在宣傳文前面PO原因很明顯二者你都沒有做
: ===============================================================================
: ※ 引述《staff23 (不專業人士)》之銘言:
: 第二個點是PTT是學術網路身為版主的他,並不適合揪團去夜店,先不論是否為
: 特種行業,去夜店喝酒跳舞並不屬於學術活動,而是娛樂活動,即便是以個人身分
: 揪團也一樣,你說是否違法?不見得,但是對於擁有版主這個身份的道德,就是有
: 道德上的問題,版主也是人,不是神,是人就有七情六慾,但是卻能要求版主的道德
: 能夠比一般人高,這才是爭執的所在。
: ===============================================================================
: 同聲明第2點,學術網路之BBS准許開設NightLife版。不知為何您有版主不適合揪團上夜店
: 之荒謬思想。更何況此團並非以Pccu_talk版聚之名義或是本人掛名Pccu_talk版主頭銜揪
: 團。
: 同聲明第1點,
: 上夜店很見不得人嘛?@@ 上夜店就是會作姦犯科嘛?@@ 上夜店就是道德低落嘛?@@
: 您的道德怎麼判斷?@@
: 一個常跑夜店,但是不偷不搶不拐不騙的人 與 一個不跑夜店,但是偷搶拐騙樣樣來的人
: 誰的道德高?誰的道德低?@@ 我想您的道德比較高吧!屎大夫二三先生!
: (只是譯名,我懶的挑字別在意)
: 請您說明版主道德要能多高?@@
: 念經吃素上教堂做禮拜禱告不吃豬肉不抽菸不喝酒早睡早起扶老太太過馬路這樣夠高嘛?
今天質疑的除了你未遵守PCCU_TALK版版規外,PTT的版主職責主要是協助PTT管理好PTT
使這個學術社群能夠正常運作,PCCU_TALK版成立的目的也並非給你揪團上夜店的,如果
PTT能允許有PTT版主身分的人,揪團上酒店或夜店這類型的娛樂場所的話,那麼NANA也不
會被拔,他還是在P2找的,版主的身分道德要有多高?這個問題很好,但是我想你直接
詢問PTT站方可能會有很明確答案,但我能肯定的揪團上夜店最好是不要,除了可能衍生的
社會問題,萬一又有金錢糾紛,或者是發生事故,風險控管上弊大于利。
: ===============================================================================
: ※ 引述《staff23 (不專業人士)》之銘言:
: 至於夜店,從以前來看就是酒吧與舞廳的混合態樣,這是一個既定已知的事實,而且
: 出入份子複雜,加上又有酒精的催化下,比較容易發生事情,從這裡來看,就不適合
: 在這裡找,況且主揪人能擔保每個人的安全嗎?
: ===============================================================================
: 同聲明第1點,"比較容易發生事情",仰德大道每學期死傷慘重,我覺得仰德比"比較容易發
: 生事情"還要"更容易發生事情",難道這樣我就不能下山了嘛?@@
: 出門遊玩總是會有風險,遠程旅遊走山路會怕山崩走海邊會怕海水倒灌,您的顧慮我可以了
: 解的嘛!
: 但是出門在外難道都是主揪人在照顧全部的人安全嘛?不是嘛!
: 主揪人還要把屎把尿嘛? 相信會跟我團的人都不是媽寶!
: 如果你跟過我的團你就能了解散場時我是怎麼噓寒問暖,關心其他人怎麼回家,家住
: 哪,回到家幾點了,甚至還要求到家打電話給我或是傳個簡訊給我報平安咧!
主揪人有義務要避免這樣的狀況發生,講快點,記得之前被問過
出事你要扛嗎?你會扛嗎?你扛得起嗎?你怎麼扛?不是你一句不關你的事情或者
我來扛就能解決的!
: ===============================================================================
: ●17969 ! 5/15 staff23 R: [揪團] 5/15 夜店 Twiice (原9%) 一起來玩吧
: ┌─────────────────────────────────────┐
: │ 文章代碼(AID): #1Bxfb-QW (PCCU_Talk) [ptt.cc] Re: [揪團] 5/15 夜店 Twiic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CCU_Talk/M.1273928062.A.6A0.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7 元 │
: └─────────────────────────────────────┘
: 作者 staff23 (不專業人士) 看板 PCCU_Talk
: 標題 Re: [揪團] 5/15 夜店 Twiice (原9%) 一起來玩吧
: 時間 Sat May 15 20:54:20 2010
: ───────────────────────────────────────
: 前有PTT版主揪團上酒店,現有文化版主揪團上夜店
: 按版規三
: 校外活動宣傳須先知會版主,其他兩位板主有告知同意?
: 按版規四禁止手動置底
: 直接刪除,觸犯過板規者劣文退回
: 幫你備份外加轉貼生輔組
: ===============================================================================
: 以上幾點聲明相信應該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 在你不瞭解的情況下請勿隨意亂放話,請勿隨意做出評論。
: 版聚、版上揪團還很熱絡時期你完全不曾跟過團,也不願意自介,就只會躲在電腦背後隨
: 意質疑、發言不負責任、發言只按照自己的邏輯思考。
: 在透可版對少部分校務有關心有發文,是一直沒桶你的原因,但你造成的糾紛、亂版也不
: 少。
轉貼生輔組只是提醒學校有這樣的狀況,安全風險管理,不要等到哪天出事了
才在抱怨學校怎樣的。就好比有文化xx隊的人在那邊打工一樣,我也蠻好奇
學校這事情也知道=。=
跟團與否好像是個人意願?照你這樣說每個文化學生必須強制參加,強制公佈個人資訊
?那所謂的隱私保護不就是空談?
然後收錄在精華區我那篇自介是假的喔?
: 以上該篇第一句話是對我嚴重的人格謀殺,身為當事人,我現在強烈嚴肅地要求你24小時
: 內發文道歉。
你揪團上夜店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從你的說法來看文化版還幫你背書,難不成還要我
睜眼說瞎話?
: 另外請在該篇道歉文內說明"轉貼生輔組"之動機原因以及理由。
: 我不知道您轉貼生輔組要幹嘛? 請教官管我嘛? 還是拿校規辦我?
: 以上聲明說的很清楚了,如果你找的到哪條校規可以因為我上夜店不鬧事只喝酒就將我記
: 過或是退學,請您舉出來。
: 若是舉不出來,視為亂版、討戰,水桶六個月。
: 24小時內未道歉以及回應,水桶六個月+看板不受歡迎名單(永久水桶,含分身)。
: 05/20 AM11:57 修改加註說明
: 以上兩點若都未回應,合併水桶一年。
: azraelman.
補充說明一點
是依什麼來桶我,最的文章是檢舉文章,陳述一個事實,擺明就是你亂桶人
還可以人身攻擊罵人家法匠是對從事法律工作或者對知道法律的污名化,
如同政治家跟政客的差別。
還有我會不會與人相處與你何干?不是人身攻擊是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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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一大二的學生仍然有民法上的未成年人,不是每個都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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