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未成年竊盜 立委提案改告訴乃論

看板PCCU_MLAW作者 (小樹)時間12年前 (2011/09/19 19:04),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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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竊盜 立委提案改告訴乃論 【聯合報╱記者楊湘鈞/台北報導】 2011.09.19 02:36 am 三餐不繼的熊姓少年偷麵粉想做麵食給妹妹吃被捕;家貧、愛畫畫的小五生小岑偷水彩畫 筆被捕;還有前幾天才發生的小六女生小茹為圓智障哥哥的夢偷牽腳踏車,移送少年法庭 …許多未成年竊盜,事出有因,卻因屬公訴罪,須一律移送法辦。立委蔣孝嚴認為恐留下 終生烙印,已提案修改刑法,將未成年竊盜改為告訴乃論。 熊姓少年父親在外地打零工,家境貧困的他與妹妹經常餓肚子,今年元月初他在大賣場偷 竊麵粉、糖、茶飲等,被扭送警局,當時員警於心不忍,還用公基金買麵粉、泡麵前往熊 家慰問。 今年二月,與車禍重傷、失業在家父親同住的女童小岑,在書局偷畫具被逮,父女倆在警 局相擁而泣,派出所所長、法官也掏腰包濟助,此案也促成花蓮縣長傅崐萁聯合花蓮境內 大賣場提供花蓮學童免費文具券。 「年輕時到育幼院服務,經常接觸一些犯了小竊案、但其情卻堪憫的孩子!」蔣孝嚴昨天 表示,最近社會一再傳出類似事件,更讓他思考法與情的平衡。蔣孝嚴目前已完成提案, 新會期將完成連署,送司法委員會討論。 提案指出,少年兒童以觸犯普通竊盜罪最多,且常因經濟困窘,或因心智未臻成熟、貪玩 所致,有些情況,甚至連被害人都願意憫恕;不過,目前不論普通或加重竊盜罪均屬非告 訴乃論罪,一旦警察或檢察官知悉,即須移送法辦。 蔣孝嚴強調,少年兒童犯竊盜罪儘管惡性再低、侵犯法條再微,卻仍須經歷警察逮捕、移 送少年法院調查、審理、詢問等過程,極易產生犯罪學上所謂「汙名化作用」,從此留下 烙印,甚至產生二次偏差行為。 蔣孝嚴認為,為積極保護少年、兒童健全自我成長,犯普通竊盜罪者,得有緩衝機制,即 宜由被害人自行考量是否提出告訴,以避免少年兒童僅因觸犯微罪、卻須移送法辦。 全文網址: 未成年竊盜 立委提案改告訴乃論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6598457.shtml#ixzz1YOZWc5r7 Power By 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13.170

09/19 23:03, , 1F
改成相對告訴乃論之罪喔?剛好刑分在大修 可以ㄟ!!
09/19 23:03, 1F

09/19 23:04, , 2F
不過以後可能會有346問題 叫未成年家長支付巨額賠償金
09/19 23:04, 2F

09/19 23:04, , 3F
以換取不告
09/19 23:04, 3F

09/25 16:06, , 4F
那少年事件處理法到底是為啥制定的....@_@
09/25 16:06, 4F

10/05 23:00, , 5F
這樣傳說中的"竊盜賠償500倍"標語是不是要重出江湖了呢
10/05 23:0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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