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律師辱警CASE

看板PCCU_MLAW作者 (鹹魚~鹹濕濕~*)時間13年前 (2011/02/03 23:52), 編輯推噓3(305)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會員,我不是工會會員,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Martin Niemo”ller (1892-1984) 感概下,我想幫陳律師說話;縱使有認為律師是獨立、自主的司法單位元, 具公益性云云。但無論如何,站在當事人權利方,為其謀保障最大化, 對抗國家機器傲慢的公權力,甚至抵禦違法侵害當事人權益本即律師之天職。 何況是面對新修正的刑訴34、34-1都不懂或裝不懂的鴿子, 這必須是一次震撼教育,偵查中又如何,什麼天大理由可以讓你禁見? 就算是檢座也無法任意剝奪接見權。這鴿子的法律知識必須再教育, 腦中別只充斥警察職權行使法、或道交條例專門那幾條,虧還刑事組一線三。 我知道那是你業績、考績來源,但別忘你是公僕的本分,態度別太超過, 還想誣陷該律師,誤把馮京當馬涼,誤把它馬當你娘,算你厲害。 總之,也是一句靜待司法調查,我論本件結局不起訴處分一紙。 但平心而論,陳律師的確也有錯,錯在罵的不夠狠,不夠兇,罵不過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62.198

02/04 09:31, , 1F
原PO是帥哥!
02/04 09:31, 1F

02/05 13:32, , 2F
一樓是真˙所草,又高又帥。
02/05 13:32, 2F

02/07 00:48, , 3F
GJ
02/07 00:48, 3F

02/09 18:19, , 4F
單純挑最後一句,我想陳律師應該不是錯在罵不夠狠,而
02/09 18:19, 4F

02/09 18:20, , 5F
是被激到用上「他媽的」的字眼,如果只是語氣差一點的
02/09 18:20, 5F

02/09 18:20, , 6F
飆那群條子,條子也只能乖乖的被飆拿你沒皮條。不過..
02/09 18:20, 6F

02/09 18:21, , 7F
個人認為陳律師是故意鬧大給記者看的,不然這個沒辦法
02/09 18:21, 7F

02/09 18:21, , 8F
玩下去。
02/09 18:21, 8F
文章代碼(AID): #1DIizDph (PCCU_M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