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這兩天的新聞標題真是.....

看板PCCU_MLAW作者 (唸書,就對了。)時間13年前 (2010/09/02 00:15), 編輯推噓8(8024)
留言32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話說... 昨天看到一則新聞,標題是36歲熟女老師戀上14穗國中男,為愛拒分手,判刑八個月。心 裡不禁納悶起來,我們哪時候立了條法是年紀相差太大談戀愛要受刑罰的?仔細看內文發 現,原來是「交往過程中有發生八次的性行為」該當刑法第227條,而不是因為年紀差太 大而被罰,為愛拒分手而被罰。 今天又看到一則新聞,標題是三歲女童遭性侵,最高法院稱未違反意願發回更審,天啊, 好令人震驚的標題。但仔細看內文發現,原來最高法院發回的理由在於,有沒有違反意願 要有客觀具體事實證明,換言之,就是檢察官的未盡到實質的舉證責任,證明客觀上有真 的這個「哭喊不要」的事實,因此現有的證據資料沒有辦法達到對被告做有罪判決的心證 。而「不是未違反女童意願」,一上網,好多人在罵這個判決,法官不食人間煙火、法官 腦袋都是屎,不禁好奇,究竟有多少人真的仔細看過內文的?還是看了標題就高潮了? 9月1日是記者節,記者,資訊的傳播者、監督國家的第四權,冠冕堂皇的讓人敬佩,但如 此聳動的標題,除了僅僅引人注目,充滿腥羶色外,真的有達到傳播資訊給人民的功能嗎 ?還是用來誤導人民,讓人民對於司法產生的更大誤解?用曲解判決原意的方式以及斷章 取義的聳動標題來,誘騙不知情的人民,加速人民與司法的決裂,我不禁深思,這豈是僅 僅咒罵無良媒體「生兒子沒○○」或者是「生兒子都是○○」可以解決? 數字板好多鄉民又高潮了....(嘆) -- 幹你媽的一等就是快二十年! ╭╭●╮╮ ◣啊~~嘶~~ ζ╯═╰ζ ◥◤◤ 張無忌你再不來 ζ⊙≡⊙ζ ⊙ ⊙◢◢▁▂▂ ◢◤)) 大都 ζ ζ ▏‥ │ 我就回去炸光六大門派! ζζ╱╯╱╰ ╮ * ╭ ╰─▄▃▂▂ ψcafelif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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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大驚小怪了,記者的素質爛又不是第一天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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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新聞就算了還畫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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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錯重點倒是無所謂,畢竟本來記者就非本系專業(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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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本校目前的水準來看,好像水準差不多XDD),但是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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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用一些很聳動的標題,讓一般鄉民一看就高潮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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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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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妓者的功用就是在引起鄉民高潮,至於真實度就不是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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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了,畢竟現在報紙只不過是娛樂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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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說笑,勿戰,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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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想知道這個兩小無猜條款 如果是15歲男V.S.15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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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會怎樣?畢竟現在孩子都早熟~@@ 實務都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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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以提供答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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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少年法庭就end了…不會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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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nidynidy:15歲男V.S.15歲女...玩的起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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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家長堅持提告的話,有可能會移送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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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KKRB 現在孩子都早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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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學長~可是他同時是加害人也是被害人 這樣不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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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車禍事件或是互毆事件也常見互告,互為加害與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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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學姊,那兩個人互毆,同時是被告也是被害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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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會覺得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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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慢了學長一步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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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XDD 謝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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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兩小無猜都是橋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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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橋不攏的話要和解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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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要有管道呀(笑) 例如: 黑暗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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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我也有嘛,大家都有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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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裡應該是法律研究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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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沒關係,我一開始創版的目的就是給大家隨便聊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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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6 18:56, , 29F
一個民主法制的爆發富型的國家,能期待有多少人瞭解法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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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我國法制教育不落實,早已讓法律變成象牙塔遊戲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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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讓政治、偽民主隨意玩弄,媒體也只不過是一部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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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VdmIXn (PCCU_M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