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ISP使用者侵權 訂「三振」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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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ajiqa (多爾)時間16年前 (2009/04/10 10: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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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zdnet.com.tw/news/comm/0,2000085675,20137454,00.htm. 上面連結是法國也要搞三振,而且美國的RIAA力挺。. 全文就不引述了,請直接連過去看。. 八卦版那邊有人有整理一些資料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

推噓14(14推 0噓 21→)留言3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drei (怪~ayakashi)時間16年前 (2009/04/09 16:2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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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9.04.09. 立法院昨(8)日初審通過著作權法修正草案,立法委員丁守中提出「三振條款」,. 只要使用者被權利人抓到三次侵權,權利人就可以通知ISP業者,. 終止該使用者全部或部分服務,例如中止連線,或是砍掉使用者的帳號。. 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表示,未來I
(還有72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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