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的侵權處理程序

看板P2PSoftWare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07/24 22:37), 編輯推噓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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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參考一下吧 在政大的同學也多多注意 標題: 【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網路智慧財產權侵權處理程序 時間: 2007/07/24 Tue 11:50:36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宿舍網路智慧財產權侵權處理程序 電子計算機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對於接獲教育部 等政府單位檢舉本校學生宿舍區疑似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時,本中心將查出該IP之 使用者,而後處理步驟如下: (一)若該使用者為第一次被教育部等政府單位檢舉: (1) 立即限制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2) 立即以nccu及其所登記之常用之email通知該使用者。 (3) 該電腦擁有(管理)者必須親自至本中心網路組說明,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 權說明書」後,並簽具「不再犯切結書」或「宣稱無辜之切結書」,始恢復該 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4) 本中心將相關使用者所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權說明書」、所簽具「不再犯 切結書」或「宣稱無辜之切結書」,送請學務處備查。 (二)若該使用者為第二次被教育部等政府單位檢舉: (1) 立即限制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2) 立即以nccu及其所登記之常用之email通知該使用者。 (3) 該電腦擁有(管理)者必須親自至本中心網路組說明,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 權說明書」後,並簽具「不再犯切結書」後二週,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 用權。若使用者仍宣稱無辜,則簽具「宣稱無辜之切結書」,由於是第二次被 檢舉,使用者需取得原檢舉單位證明誤判之Email提供于本中心後二週,始恢復 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倘若使用者無法提出原檢舉單位證明Email,則需 簽具「不再犯切結書」後二週,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4) 本中心將相關使用者所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權說明書」、所簽具「不再犯 切結書」或「宣稱無辜之切結書」,送請學務處備查。 (三)若該使用者為第三次(含)以上被教育部等政府單位檢舉: (1) 立即限制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2) 立即以nccu及其所登記之常用之email通知該使用者。 (3) 該電腦擁有(管理)者必須親自至本中心網路組說明,填寫「疑似違反智慧財產 權說明書」後,並簽具「不再犯切結書」後一個月,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 使用權。若使用者仍宣稱無辜,則簽具「宣稱無辜之切結書」,由於是第三次 被檢舉,使用者需取得原檢舉單位證明誤判之Email提供于本中心後一個月, 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倘若使用者無法提出原檢舉單位證明Email, 則需簽具「不再犯切結書」後一個月,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 (4) 由於是第三次被檢舉者,本中心將依學生獎懲辦法簽報議處。 (四)對於上述宣稱無辜之使用者,本中心將提供相關流量資料以資佐證,並協助 該使用者向該檢舉單位說明,為使用者必須提供詳盡之電腦使用習慣等資料 以資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9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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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犯切結書 簽3次...不再犯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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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殘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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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正版靠近..那畢業後勒 東西自己買 保固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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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大第一次就直接斷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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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6fWwilk (P2PSoftW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