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美股稅務相關已刪文
各位先進大家好,
想請問以下身份對應的稅務是否有誤
F1/OPT (NRA) 資本利得30% 股利30%
H1-B/綠卡 (RA) 資本利得/股利按照long/short term跟總收入不同稅率
1. NRA/RA 是否會課徵台灣收入(股票/租金等)的稅?
2. 複委託是否能夠使美股資本立得從 美國收入 變成 外國收入而因此不用被扣稅?
3. 是否可以請台籍住台灣家人A開設美國證券戶 我再"借錢"匯給A 並利用A的身份操作美股免除資本利得稅?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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